我對台灣目前廢棄物處理現況的看法

屏東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科學系學生/教授 王妏琇/黃武章


  早期以來,台灣對於廢棄物管理問題都著重在管末處理的方式,然而從環境保護和資源永續利用的觀點,廢棄物其實是擺錯位置的資源,因此廢棄物管理應以減量回收為優先考量,配合「資源永續利用」及「零廢棄」的國際趨勢,我國未來二十年將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垃圾處理方向。

  台灣的廢棄物問題是台灣島環境沉重的負擔,對於生活環境衛生也形成嚴重威脅,至今尚未在良好的管理狀態,且政府、社會需花費巨大的清運處理成本,若包含環境污染損失的成本、復育的成本,則損失更大。

   台灣的人民日常生活產生的一般生活垃圾量,約是每人每日1.1公斤,每日全國約25,000公噸,或是全年約880萬公噸。過去十餘年,垃圾量不斷隨經濟發展而成長,年成長率高達5 ~ 7 %。近一兩年,聽說因為垃圾資源回收的成果,成長率已降到1 %。

  垃圾中可燃份約佔80 ~ 90 %,其中含水量佔45 ~ 49 %。垃圾的物理組成,紙類佔26 ~ 37 %,塑膠類佔17 ~ 21 %,金屬類佔4 ~ 8 %,玻璃佔4 ~ 8 %,廚餘佔10 ~ 35 %,台北市則高達35 %。估計可回收物質佔約30 ~ 50 %,故應充份地回收資源化,及達減量的功能。在分類回收的同時,不適焚化的(如塑膠)、有毒害的物質(如水銀電池、日光燈管、下水道污泥),也一併分類回收,集中後在妥善處理。

  生活垃圾中,有一些已被環保署公告為應回收物材,包括廢塑膠容器、廢玻璃容器、廢鐵鋁罐容器、廢水銀電池、廢農藥空瓶、廢家電、廢汽機車、及其所相關的廢鉛蓄電池、廢潤滑油、廢輪胎等,由該產品/容器製造商或進口商繳交回收。處理費給環保署管理的「資源回收基金」,再由回收基金依所謂「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回饋給社區民眾、回收商、地方政府清潔隊、回收再生廠。這樣的「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正由環保署運作中,為台灣目前主要的資源垃圾回收制度。

  事業廢棄物的量更大。據工業局的估計,事業廢棄物的排出量年約1800萬公噸,不包括建築廢棄物、廢土、及農業廢棄物。其中一部份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如醫療廢棄物、核廢料或受其污染之廢棄物、廢油泥、廢溶劑、電鍍污泥、電弧爐集塵灰等。其中一些種類不適於焚化,如廢油溶劑、廢氰化物油泥、電鍍污泥、氯化烴(如塑膠製品)廢棄物等。

  事業廢棄物中,有些已被公告需以回收處理者。而政府也鼓勵業者自行處理、設法減量及再資源化。若無法自行處理,則可委託合格清除業者、代處理業者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清除、處理需向政府申報。這時,僅有的有限容量的最終處理廠、最終處置場的入廠/場證明,成為奇貨可居。部份性質同於生活垃圾的事業廢棄物,可付費委託政府的掩埋場或焚化爐處理。

  在民國七十年代,垃圾量遽增,很多垃圾場飽和,不少地方垃圾堆置街頭,地方政府措手不急,興建了不少應急掩埋場,及較有規畫地興建一般或區域性眼衛生掩埋場及焚化廠,已飽合或不良的垃圾場加予封閉、改善、及綠美化、環境復育、進行環境監測。一般生活垃圾由鄉鎮市清潔隊直接執行收集、清運、及掩埋場的管理,部份區域性掩埋場則由縣市環保局管理。

  台灣的垃圾處理政策鼓勵興建焚化爐、大量興建焚化爐,已達過多的程度,故有所謂「垃圾唯焚化政策」之譏評;所有這些興建、操作的成本,將仍由人民負擔。目前台灣共有21座大型焚化廠,總計日處理容量21,900公噸,及廢熱已設發電機組,總計可發電45萬千瓦。

  台灣地區近十餘年來,隨著經濟發展與新興產業的崛起,國內一般廢棄物(含都市垃圾)及事業廢棄物產量不段增加,其中工業廢棄物每年量是家庭垃圾的3倍之多,加上廢棄物特性越來越複雜,其中多年來所衍生的環境問題早為各方所詬病。然而隨著國民教育水準的提升,環保意識及資源再生的觀念已深值社會大眾的心裡。

  國外工業先進的國家(如德國、日本等)就廢棄物管理方向而言已由單純的廢棄物清理走向「源頭減量」及「物質再循環利用」,已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之原則。

  曾有報導指出:「石油只夠地球上的人再用五十年。」,我認為或許這不是真的,但這已為一個警訊告訴人們該開源節流了,開源沒找到又不節流,這不就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而在過去我們一直秉持回收再利用,但是在回收利用的時候,我們其實是在消耗更多的資源,所以,在未來,我們所創造的產品,不應該是廢棄物的開始,而必須是養分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