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育女大不易

從臺灣育兒福利制度談起

太平國中教師 高玉虹

  近年來,政府在育嬰福利政策上著墨甚多,如給支薪的陪產假二天延長至三天、育嬰假;發放生育津貼、育嬰津貼、媬母津貼等。99年3月8日政府為懷孕婦女新增「安胎假」,引發輿論不少反對聲浪。雇主認為育嬰、安胎假會造成企業成本提高以及人事變動的麻煩,勞工朋友則怕請完假後工作不保,認為這只是看得到吃不到,只有少數族群如公教人員才能享有的福利,徒增社會不公罷了。

   其實,若是勞工朋友都能無後顧之憂地請留職停薪假,享有應得的權利,相信大家一定都會舉雙手贊成這些福利政策。然而,「停薪」無妨,「留職」卻似顯困難重重。

  筆者的一位女性友人在98年7月生產,公司只給她40天產假(勞基法規定8週),後來因哺乳關係加上有育嬰津貼,想請6個月育嬰假,公司竟強迫她簽切結書,同意若回來工作職位取消,不得有任何異議後,才願意給她留職停薪證明。雖然半年後公司主動打電話要她回去上班,她的心裡對是否能夠「留職」也忐忑了許久。在職場上,較為弱勢的勞工,對於資方不合理的規定多只能逆來順受,因為如果選擇申訴,可能代表準備跟老闆撕破臉,不要這份工作了。

   由此看來,雇主的心態是相關福利制度能否落實的關鍵,筆者認為與其用道德勸說的方式強迫企業接受,不如採用實質鼓勵的方法。例如,補助員工留職停薪期間聘用短期代理人員的職業訓練經費,或凡是准予員工申請育嬰、安胎假每一人次資方可減稅若干,或公開表揚確實執行的績優企業等等,儘量彌補公司因此制度引發的不便及損失,說不定企業主會反刁難為鼓勵,反而對員工申請相關假別樂觀其成。 2009年臺灣生育率在全世界敬陪末座,這幾天單親母親攜子自殺的新聞令人不勝唏噓。曾幾何時,物價飛漲、薪水不漲,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臺灣,「生養孩子」已成多數人經濟、心理上不可承受之重了!身邊有不少勞工婦女朋友多只生養一個孩子,問為何不多生一個,總無奈地表示並非自己選擇不生,而是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夫妻倆薪水微薄,而孩子教養費用卻如天文數字,有一個孩子已經是愁眉苦臉了,再生一個全家就愁雲慘霧了!

   少子化的影響,幾十年後,臺灣就業人口將只剩目前的一半,而下一代的人力資源是否比得上這一代也是個大問號,屆時,恐怕國家稅收將不及現在的一半,而到時各種社會保險、福利制度、退休制度、公共建設是否有足夠的經費順利推動實在堪慮,這確實是一個迫在眉睫亟待改善的社會問題。

   其實,臺灣的育兒福利政策仍然不足,只堪稱稍優於杯水車薪而已。楊佳羚在「臺灣女生瑞典樂活」(96.04.05,女書文化出版社)一書中提到瑞典是個讓人想生小孩的國度,他們的留職停薪育嬰津貼有八成薪,且補助長達480天,而且連失業人口也有津貼,每個小孩從出生到八歲每月發放可觀的兒童津貼,孩子一歲後就可以開始上四處林立的公立托兒所等等,種種措施都由政府買單,讓民眾樂意生兒育女。「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雖然臺灣的人民繳納的稅率遠不及歐洲各國,但是臺灣人比許多國家的人更會賺錢,年度稅收預算的大餅如何分配端看政府的誠意及智慧,家庭為社會之本,人民的溫飽應為優先議題,不是十分必要的公共工程建設應可暫緩吧!

   總之,筆者想為政府有心且也陸續落實許多育兒福利政策鼓鼓掌,也期許大家能集思廣益,想出更可行、更適合台灣的配套措施,畢竟,孩子應該是整個社會的寶貝心肝,是備受期待的可愛天使,不該成為許多家庭經濟負擔的夢魘,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