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觀察之旅
 

人權兩公約審查紀錄緣起

人權大步走!國際接軌新里程!
「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於102年2月25日至3月1日舉行,邀請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審查並提出結論性意見。此乃中華民國首次依聯合國格式,撰寫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國家人權報告,而於101年4月及12月分別發表中、英文版本。雖非聯合國會員國,因而比照聯合國之要求設計此程序,期望透過國際人權專家的審查,協助改善人權及提供建議,藉此建立國際人權對話平臺,俾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
首次召開的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也邀請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 Rene Wadlow)擔任觀察員,熟悉聯合國事務的瑞內.瓦德羅主席與多位國際專家素為舊識,尤其他剛於2012年12月完成十天的「台灣人權觀察之旅」,也成為國際專家們最佳的諮詢對象。
綜觀此次審查會議具有多項指標性意義:

會議做成「結論性意見」,為近年來台灣最重要的一份人權文件。其中,成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機構列為具體建議第一項。

「發現賦稅人權問題的重要性,台灣發起的這一步,即將影響到世界。」瑞內.瓦德羅主席指出,台灣是華人地區民主的典範,影響範圍很大。

創下國際社會重要先例,主動邀請國際專家審查,中華民國示範了有別於聯合國人權審查的方式。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

聯合國NGO台灣世界公民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