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假案扯出邪惡的獎金制度 仍荼毒民主的台灣

【記者 林欣信/台北報導】

近日街頭抗議聲援太極門被違法課稅並衍生出違法強行拍賣的議題鬧得沸沸揚揚,牽扯出國稅局跟行政執行署為了獎金不顧是非的問題,外界質疑過去戒嚴時期,威權統治的遺毒,是否仍然存在解嚴後、民主化後的台灣呢?9/18立法院舉辦「後美麗島時代與人權發展記者會暨座談會」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主辦,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協辦。與會的華人民主書院董事會主席曾建元,直言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目前還保留威權統治時期制度的遺毒,他呼籲切勿讓惡法隨便揮舞權力的魔杖,去陷害無辜的人民,立委諸公未來在立法院的修法議程,應將廢除獎金列為優先法案。

曾建元談到,過去在戒嚴時期最扭曲人性道德的自主性,最嚴重就是獎金制度,當時的檢肅匪諜條例,是利用獎金制度,鼓勵人民彼此誣告、檢舉,也鼓勵承辦的官員分潤、分贓獎金,這個制度就像古代的抄家充公的制度一樣,被充公的財產未必是和謀反有關,把他辛苦一輩子的努力所得,通通收歸皇帝所有。

曾建元說到,在戒嚴時期當被害人的財產越多就越容易成為匪諜,因為他就是一塊肥肉,當時台灣經濟窮困,就形成非常巨大的誘惑,只要有一個家庭犧牲了,就可以養活很多家庭,變成非常惡劣的制度。「現在已經解嚴民主化很久了,但是這個邪惡制度還在啊﹗!」他提到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的獎金制度,從古代的中國連結到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制度的遺毒,竟然今天在台灣還存在,國稅局查稅獎金變身為稅務獎勵金,就是他從所核課稅金當中去提列作為獎金,核課的稅金愈多獎金越高,至於核課合不合理呢?當事人必須用法律救濟去處理,對於核課當下的國稅局官員來講跟他無關,只要核課下來獎金就可以到手。如果當事人不服要進行行政救濟,還要求他先繳一半的稅金,才能免除財產遭強制執行,否則將面對接下來一連串的法律制度凌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會來查封他的財產,「這個獎金制度的幽魂就復活了」,因為參與查封所有程序的執行官員通通可以從查封的財產當中,將拍賣後取得價金分贓獎金。

曾建元指出,國稅局稅務獎勵金到行政執行署執行績效獎金都建立在最早那個核課的基礎之上,但是當事人要抗爭、質疑這個核課的事實跟法律依據是不是合法、公平,所以是在一個不確定的基礎之上,可以讓執行署官員擁有不當得利的機會,然後又一方面剝奪或限制被害者法律救濟的權利,「這是一種不公平的制度」,所以這個制度的設計,官員在執法都要戒慎恐懼,念茲在茲,千萬不要讓惡法隨便揮舞權力的魔杖,濫用這個惡法去陷害無辜的人民,他呼籲立委諸公在未來立法院的修法議程當中,把這個列為優先法案。

P1.曾建元教授指出,國稅局查稅獎金到行政執行署執行獎金都建立在最早核課的基礎之上,合理、合法尚待質疑,卻可以讓執行署官員擁有不當得利的機會,呼籲立委應盡速修法。

P2.近日街頭聲援太極門被違法課稅並衍生出違法強行拍賣,牽扯出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為了獎金迫害人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