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該淪為強盜國家!專家呼籲:維護信仰自由 終止迫害太極門

【記者 蔡青宥/台北報導】

號稱民主法治的台灣,近期卻驚爆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聯合迫害氣功武術修行團體的駭人事件!太極門假案,歷經多次政黨輪替,依然無法獲得解決,日前太極門苗栗山區土地甚至遭行政執行署違法強拍流標後,由中區國稅局及台北國稅局聲明共同承受,轉為收歸國有,9月23日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將進行土地債權分配;各界質疑,對非法拍賣搶奪的民產進行分配,國家難道就跟強盜一樣?24年一路跟隨此案的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强表示,太極門假案是從政府遷台以來,進入民主法治時期之後,迫害時間最長,迫害人數最多的案件。

太極門從民國55年成立到現在,從來就沒有課稅問題!唯獨民國85年時,因時任檢察官侯寬仁的違法起訴,而被國稅局課了80到85年6個年度的所得稅。蔡富强說,因為檢察官當時一方面主張敬師禮是詐欺不法所得,一方面又說是補習班學費收入,有逃漏稅嫌疑,就移送給國稅局要求要發單課稅?!到底是違法的詐欺行為,還是合法的應稅行為,兩者不可能同時存在,「這根本就違反刑法一罪不二罰的規定。」

「國家公僕透過司法、稅捐手段,進行宗教掃黑或信仰迫害,是國家帶頭集團性的犯罪,在民主法治國家裡面是不被允許、不被接受,更無法被容忍。」蔡富强表示,台灣社會裡面所有的信仰團體,對於他們的上師,或者對於掌門人的敬師禮金,從來沒有被當成補習班學費課稅,獨獨對太極門發動這樣的稅捐課徵,嚴重侵犯憲法第13條所保障的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這是人民的基本人權,是基本人性價值問題。

民國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也認定太極門弟子的敬師禮就是贈與,依法屬免稅所得。108年國稅局承認錯誤,將80、82-85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稅額更正為零,然而,卻獨留81年度?蔡富强質疑,依據相同事實開出的稅單,如果5個年度都更正為零,而且國稅局早已在公文書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為什麼僅有81年度,要用補習班的成本費用率來課稅?更荒謬的是,行政執行署明知有問題,竟還繼續執行這張錯誤違法的稅單,用強行拍賣的方式,在極短的時間內違法拍賣太極門苗栗山區土地,二拍流標後收歸國有!他怒斥,「這是公然的在謀奪人民的財產,是強盜政府!」

太平洋日報社長張寶樂強調,身為一個媒體人一定要站在公平正義的立場,對於太極門其他年度都沒有稅的問題,只有81年度要納稅這件事,同感質疑。他認為,稅務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官員的作為,已經違反公務員的精神。公務員應該遵守法令處決事情,如果他們不遵守法令處決事情,受害人可以反過來告他們,對於執行違法拍賣的官員,可以控告他們瀆職。

P1:太平洋日報社長張寶樂認為,稅務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官員的作為已經違反公務員的精神,對於執行違法拍賣的官員,可以控告他們瀆職。

P2: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强表示,從政府遷台以來到現在,進到民主法治時期之後,最嚴重而且迫害時間最長,迫害人數最多的,就是太極門的迫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