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太極門是人權立國最大的諷刺

【記者 程華穗/台中報導】

太極門案司法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然因此案衍生的稅單卻仍持續迫害太極門,甚至強行違法拍賣太極門土地,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志工持續在街頭舉標語,提醒民眾,我們的人權正被國稅局及行政執行署踐踏。

法稅改革聯盟表示,太極門的稅務假案看似複雜,其實無比簡單,主要爭點在敬師禮是否為「贈與」性質。太極門弟子有上萬份贈與書證,司法三審判決也認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國稅局公告調查百分百證據全部表示是「贈與」,依民法第406條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關鍵,既然弟子都已明白表示是為贈與,108年也將80及82至85年度與敬師禮相關之課稅處分調整為0,但卻獨留81年度當作補習班學費,相同所得性質卻有不同認定的矛盾處分。在此混亂邏輯下的行政單位所開出的稅單,有誰能信服?

太極門沒有欠稅但土地仍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這嚴重侵害人權的事件,讓人震驚,全台聲援太極門的民間團體,站上街頭,拉布條、舉牌抗議,期盼全民一起督促政府,直到真正改革台灣民主與人權為止。

陳姓志工表示,克莉絲汀.舒茲—萊斯(Christine Schulz-Reiss)在其所著《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1》一書中,認為「從自然法來看,人權是在國家之上的權利。當國家未能堅守人權原則,完成應當實踐或保障人權的任務時,每個公民都可以起身反抗。」楊翠教授為此書漢譯本專文導讀指出,當國家成為人權的迫害者,「每個公民都可以起來反抗。」公民的抵抗權,正是立基於人權高於國家的理念。今天我們站在街頭行使我們的抵抗權,希望當權者不要小看了我們的決心。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曾爆料,太極門身陷稅務假案二十四年,政府相關機關明知是假案,但因龐大獎金利益驅使,讓各個官員甘冒違法風險。從二十四年前黑函的檢舉人、開單的國稅局到拍賣的行政執行署,經手的官員都能分到獎金「肥水均霑」。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曾建元副教授亦曾指出,太極門土地遭違法強行拍賣的主因是官員有高額獎金可以拿,而且這次拍賣太極門土地收歸國有的獎金竟然是全民買單。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更強調財政機關與行政執行署官員,自己當球員,自己又當裁判來自訂獎金發給自己就是不公義,把人民的血汗錢當獎金放在自己口袋,應該要廢止,他強調,這不是獎金!這是贓款!贓款就是罪惡的淵藪。

謝姓志工表示,前財政部長許虞哲在記者詢問是否因租稅人權考量,不再延長追稅期限時,竟表示:考量租稅人權,那乾脆都不要課算了。政府任用這種沒有人權思維的稅務官員,要如何「人權立國」?

圖說:站在街頭行使公民抵抗權,希望當權者不要小看了人民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