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甄欣良/報導】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進入第二天,一大早,「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的議場外,持續有民團陳情表達訴求,手持「國家暴力和戰爭一樣可怕!」等標語,呼籲政府,傾聽人民心聲、解決問題才是落實人權的基本。
5月10日審查的項目是公政公約與經社文公約之反歧視及平等原則。NGO組織質疑政府未以實際行動回應第二次國際審查專家建議,無法讓人民相信蔡總統人權立國之決心。關心兒童、性別平等、原住民、法稅及各種人權之NGO團體報名參與審查,並對臺灣存在之各種人權議題發表看法,提供改善建議,建議納入結構性意見。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代表指出,很多歧視都是因為法官沒有反歧視的意識,因而衍生嚴重問題,只要經過法院判決的案子,在臺灣,不論是民事或是行政訴訟,如果要提再審,是有一定的限制,門檻很高,而且有5年的限制,如果超過5年,即使發現新事實新證據,或法條已修正了,都沒有辦法再回去救濟原來的案子。請求委員於結論性報告中提醒行政機關,即使經過行政法院判決,如果這個判決是錯的、是有歧視的或是違法的,都應該自行更正。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代表建議政府要儘速完成綜合性的反歧視法,才能給各類型的違反平等案提供救濟管道,不是只著重性別平等議題而已,性別平等議題在大家努力推動下已有相當進展,但法稅部分其實還在退步,尤其財政部、國稅局還會用稅務當作武器,針對個別團體以歧視性的手段,像是太極門案,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其他的武術宗教修行團體都沒有被非法課稅,唯獨針對太極門非法課稅,這是國家用稅務手段歧視個別團體。在性騷擾案件中,被害人幾乎無法發聲,而稅務案件就像人民遭受政府的性騷擾、性侵害一樣無法發聲。
法稅改革聯盟代表認為,台灣的財政部、國稅局延續過去威權時代的思維,人權觀念薄弱,會用威權的手段迫害人民的財產權,嚴重違反反歧視及平等原則,政府結構性犯罪、貪腐問題嚴重侵害人權。尤其是轉型正義,將時間限縮在1945至1992年,在這個期間之外,政府犯下的錯誤,正義就無法得到伸張,希望委員能將法稅問題及轉型正義納入結構性結論。
場外的民團陳情從白天到黑夜,長達11個小時的抗爭,專家學者表示,兩公約國內法化已12年,台灣人權法治至今依然蕩然無存!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表示,人權是人民對公權力的抵抗權,讓政府機關來辦人權的會議是觀念倒錯。今天是官權在演人權的戲,迫害者在演抵抗者的地位,角色非常錯綜複雜,但夾縫中還是有一條小路。他提到,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遞出很多發言單都被掩蓋不准公布!他認為,真的想改就該把所有的意見大鳴大放。陳志龍指出,太極門案、919竹北事件、陳青旭案,政府都有違反兩公約的情形,很多案子,像限制出境、行政執行署有強制處分權,行政機關可以限制人民自由而不須經過法院的審查,這些都違反世界人權潮流,加上立委都不重視,台灣的人權正面臨比以前更嚴峻的寒冬時代,權力是人民給的,人權不是政府施捨的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蔡政安副教授表示,1987年以前,戒嚴時期所有事情都是行政單位說了算,他舉例1976年通過的稅法,只要欠稅就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並限制出境。人民行動遷徙自由是最基本人權,也是兩公約要保障的,但是戒嚴下,只要一個公文就可以限制出境、凍結財產。蔡政安指出,這樣的稅法至今依然沒變,只是小修金額而已。限制出境應該要經過法官審判,合理司法程序與救濟,才是兩公約的精神。
從各個NGO團體的發言,可以看到臺灣雖自詡為民主國家,並將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但行政機關違反反歧視及平等原則之問題仍極為嚴重。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5月11日將持續進行,請關心臺灣人權問題的公民上網關注,共同監督政府的保護障人權政策。
圖說:蔡政安副教授表示,限制出境應該要經過法官審判,合理司法程序與救濟,才是兩公約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