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世界公民人權宣言

世界公民人權宣言

聯合國/NGO台灣世界公民總會
世界之愛和平總會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

萬物循天理 天地人本一 真心傳真愛 和平全球行

和平源起於人與自然的和諧 人權源起於人與人彼此的尊重
以”愛”為動力,用文化交流結合人類”心靈”的力量
讓世界公民得以共享自由 人權得以保障 和平得以實踐

有鑒於,世界公民有保障基本人權,維護地球資源,致力世界和的責任;

有鑒於,基本人權應建立於人與人,國與國之間,誠摯的相互尊重,平等互惠;

有鑒於,全球和平將建構在人權基本精神的「自由、平等、博愛」全面實踐。

因此,所做的決議是,所有的世界公民對於「基本人權」均有知的權利及共同維護的義務。

另外做的決議是,各國政府與民間,應共同攜手努力,監督革新,對於「人權保障」、「言論自由」、「司法公正」與「程序正當性與程序正義」讓人民生命財產獲得保障,人民言論得以自由。

另外做的決議是,全球各界領袖,對於人民生命財產應予積極保護,共同體認使其「免於恐懼不安」之立即性與必要性。

另外做的決議是,對於做為世界公民的一份子所應肩負的責任,我們呼籲世人、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及聯合國共同攜手奮進,於 2004年完成「世界公民人權宣言」全球連署,以達保護人權與促進國際和平。

吾等本於「世界之愛 和平之願」之真心,揭櫫本宣言,期能藉由世界公民人權關懷,引導世人愛自己、愛別人、愛自己的國家,也愛別人的國家,尊重生命,維護自然,提昇全球人權,共進和平新紀元。

世界公民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