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讓納稅人免於恐懼不安

聯合國/NGO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劉惠珍

  從網站上看到聯合國NGO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中,其中稅務人權有一位資深會計師談論到租稅恐懼中情形,不禁讓我回想到我也曾經有過那種恐懼不安,不過那時不懂得稅務的問題,直到現今,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94年父親只是單純將房子過繼在我名下,我就莫名奇妙被國稅局人員叫去詢問,
當時懷著一顆恐懼不安的心去國稅局,原來我的帳戶裏有一筆92年從別家銀行匯進來的金額,所以合理懷疑這是贈與的要扣稅,請我說明清楚,否則房子可能無法過戶。

  我說因92年成立新公司,這是姐夫借我的創業基金,不信你去查,我的公司有營利登記,且該繳的所得稅、營業稅統統有繳。結果稅務人員還是不相信,硬要說這是贈與,當時我生氣的說難道你的親戚那麼好,會無緣無故給你一筆錢嗎?

  你們有沒有寫借據之類的東西,有沒有還,有沒有算利息。沒有,我問難道你和親戚借錢都寫借據,算利息,不用還嗎?那這中間你如何還,現金或開支票還是匯入帳戶內,3個月、半年或一年還一次,你就寫一張說明書才能交差。

  沒固定,還現金,作生意較方便,誰規定向親戚借貸還要跟國稅局報告,那有這種道理。

  你就是要寫說明書,寫完就能回家。

  最後坳了很久,心不甘情不願,沒辦法還是寫了。

  回家時心中還是有些害怕,不知道寫說明會不會怎樣,過了一個月,就收到一張5000多元的補稅單,心想繳錢了事應該沒事,想不到隔年到繳綜合所得稅時又打電話來說,去年寫說明書,我門要了解你還錢狀況,請你到國稅局說明。

  不是我要寫,是配合你們需要才寫,要工作那有時間去。

  你不來,就去問你姐夫。

  姐夫已經生病往生。

  你不來我就寄通知單叫你來問。

  此時我的心開始恐懼不安,後來沒收到通知單,不知道是不是姐夫往生才善罷甘休。可是每年5月報稅時,我的心情就害怕不知何時又要被叫去詢問。

  財政部長李述德說:「課稅要達到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所以稅務人員應合情、合理、合法,不是憑自己的認定,決定納稅人是否有逃漏稅,不要把納稅人當成小偷,納稅是人民的義務,但財產也是人民的基本權,希望政府能真正保障人權,真正落實重視人權,讓人民免於恐懼不安,更希望政府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人民才能安心快樂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