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與人權

高雄醫學大學學生 廖健琮
  從小到大,我都是騎著自己的交通工具上學,除了一邊注意路上的車子,也要仔細的看看路上的坑洞,自己曾經就因為晚上的道路較暗,沒有看清楚路面的坑洞,而造成摔車的意外,不僅受到皮肉的傷痛,還得負擔修理車子的費用。台灣是個都市發展迅速的國家,時常會有下水道或是埋設管線的工程,因此路面經常會有開挖的工程,這些工程建設都是有助於城市的發展,和人民的幸福,但是若路面回填不實,施工者不夠仔細,政府沒有善盡監督,往往會造成人民意外的損傷,及浪費國家的資源和公帑。從最近的新聞我們常常可以發現,有民眾因為人孔蓋的凸出,或是路面因為回填產生高高低低不平整的現象,造成車禍事故的發生,而必須跟國家申請賠償,事實上這些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鄰近的國家,日本,就是個很好的借鏡,在路面施工前會進行告知,施工時有明顯的警告標誌,若是在當日無法施工完成,會先把路面重新夯實再鋪平,將道路平整的還給用路人,隔日施工時再重新挖開,而工程完成後,更會把整條路面維持平整且達到相同的高度,不會有凹凸不平的現象,達到了尊重使用者的權利。所以對於日常生活中如何落實尊重人權,這是個很棒的例子,因為道路的平整,不只保護了用路人的安全,也減少自己因為道路不平造成車子損毀的額外開銷。而對於一個國家來說,人民應該盡到繳稅的義務,這些稅金是為了讓我們的國家更進步更繁榮,人民過得幸福安康,因此政府在建設的同時,是否也應仔細監督路面工程的安全性,傾聽人民的聲音,達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我們人民則應該關心我們的用路安全,要積極的和相關單位檢舉反映,讓我們互相保護每個人的安全,守護大家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