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寄居者

新竹浸信會耶穌基督門徒 楊春明
  日前報導台灣的雇主不太尊重外勞的宗教信仰,強?遠從印尼來的穆斯林吃豬肉,個人對此深感遺憾,但認為這應該不是一個普遍的現象,應是少數人不當的行為。 然而我們身為臺灣的一份子,應有責任去反省改善及糾正此一現象,
希望能為臺灣的國際形象,生活品質,社會和諧有所助益。

   本人親屬或朋友中,便雇有印尼來的穆斯林作為看護工,也有娶越南人為媳婦的,綜觀本人目睹或耳聞,有下列可反省的原因或現象:

一. 個人的學識修養不?
   仍有人把看護工當作下人,且保有或想要有民初對下人的規矩,殊不知看護工的契約應是針對被照顧人一個人,並不及於他的家屬甚至於朋友,而看護工的工作,也不等同於下人的工作,並不能要求看護工什麼事都做。

二. 文化貧富差異所產生的歧視
   我們台灣人也犯了世界大多數人所犯的錯誤,就是對科技文明發?的國家或
種族的人如美,英,法等白種人,就比較和善有禮貌,對科技文明發展不如我們的國家或種族的人如東南亞的?種人或非洲人,就比較沒有耐心及歧視。

三. 對他國他族的文化,宗教,生活習慣不瞭解,也不想花時間及耐心去瞭解
   印度教徒是不吃牛肉的,而穆斯林(回教徒)是不吃豬肉的,這已是最普通的常識了,但我們中仍有一小部份人,不知道或不予尊重。

  故由以上原因,發生了報紙上所描逑的不好的現象,其實我也看到或聽到許多待外勞如女兒的台灣雇主,基本上台灣人本性良善,好客,待人親切;基督教的教義裏就有善待寄居者的教訓,故我們應反省改正我們原來的過失,確實執行善待寄居者的教誨,必定會使我們台灣成為一個人人羨慕的世外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