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泰緬孤軍

社團法人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執行副秘書 楊文傑
   「孤軍」,是一個聽到會令人肅然起敬的名詞,是一個浴血戰場中的英雄代表。但孤軍,更是一個國共戰爭歷史悲劇下的遺留產物,更是一個被世界遺棄的國際孤兒。作家柏楊先生對流落異域後的孤軍曾有很貼切形容的一句話:「一群被遺忘的人,他們戰死,便與草木同朽;他們戰勝,仍是天地不容」。

   1949年底,國民政府駐雲南部隊兵敗,第8軍和第26軍以及滇民從雲南輾轉進入緬甸北部山區,並以此為暫時據點開始擴充改編整訓,成立反共勢力游擊隊。之後更以緬甸景東地區為根據地,招納各地反共力量,正式擴編為「雲南人民反共救國軍」,人數總計約為一萬八千人,由李彌將軍出任總指揮。此後,這批隊伍時常遭到中國和緬甸軍隊雙方面的夾襲,又在緬甸向聯合國控訴的國際輿論壓力以及國民政府為保存實力、顧全大局的情況下,孤軍於1953年和1961年開始陸續作二次的撤退回台,但在「明撤暗留,等待反攻」的最高指示下,部份軍隊在進入泰北山區後,就在當地駐紮定居下來,而沒有隨部隊撤退的官兵就在緬北邊陲拋棄軍籍標籤及一切相關資料,繼續借土養命。

   「在遙遠的中南半島,有幾個小小的村落,有一群中國人在那裡生活。流落的中華兒女,在別人的土地上日子難過,飽受戰爭的折磨」。幾句簡單的歌詞,點出了孤軍在世界角落艱辛無助的寫照。到今天為止,海外孤軍已經是第三代甚至第四代,他們的生活或許已經不像先輩一樣那般悲情,但是對於自己是孤軍後裔的身分卻像深深烙印的傷疤永遠無法磨滅。在泰緬邊境的孤軍及其後裔,或由於泰緬內政問題,或因不願放棄中華民國或其他因素而飽經血淚,他們仍然不斷地唱著歷史悲歌,過著世界孤兒沒有國籍的日子。

   無國籍人,簡單地說就是「人球」,指不被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認為是其國民,或者說不屬於任何國家,在國際上不享有任何國家的外交保護。所以無國籍人在任何地方生存都會被踢來踢去,是不被受歡迎的族群,但無國籍人形成的主因卻是因戰爭、出生或被剝奪。我們因為二次世界大戰後國共戰爭下中華民國體制改變,變成一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的先輩因戰亂避居異域,所以本國(當時的中華民國)國籍被剝奪,之後先輩們在異域也拿不到任何的國籍證明,到我們這一代出生後也跟著變成無國籍人。所以只要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有戰爭或動亂,無國籍人的身影就會漂落到世界上的任何角落。在世界上任何有人權觀念和講究人道主義的國家中,該國的國籍法中都會有對無國籍人士權利和義務的規定,雖然各國國籍法規定不盡相同,但一般都不會低於所在國對於外國人的規定。

   今天的二十一世紀,自由民主比起上世紀更加快速化,民主國家也不斷增加,大家都講求個人的基本人權,基本人權也幾乎是所有民主國家的共識。何謂「基本人權」?簡單地說,就是每個人都享有某些權利,但這權力的內容應是無限廣泛的,不過它有不得剝奪、轉讓、放棄的權利。今天的台灣社會,更是講求人權立國,但對於本該屬「中華民國國民」的泰緬孤軍,台灣政府卻沒有想過通盤解決這群孤臣孽子在泰緬沒有國籍的問題,我們也看不到他們的基本人權在僑居地得到完全的尊重。前段時間,看到台灣立法院重提「難民法」,這一思維概念相當先進,也是頂尖民主國家該有的基本觀念。因為就算今天民主的種子已在世界各地角落萌芽,但是很多黑暗角落裡民主的陽光還是照耀不到,在此情況下,戰爭還是常常發生,難民逃離家園也天天可見。前幾年,美國政府政策考慮對於無身分非法居住在美國的數十萬甚至百萬的居民要統一發給美國居留證,雖然其中很多人可能還保有其他國家的身分證明文件,但是美國還是願意來統一解決此一問題,為的就是國家安全和更能保障和尊重人權的基本價值。因為那些居民中更多的是國際難民,如果強制遣返他們回去只會讓他們面對更黑暗的處境,誰能保證遣返他們後他們能得到安全的自由生活和健全的生命身軀?近年,泰國政府研究探討全面性發給境內200多萬難民身分的可能性,讓他們能夠安穩居住於泰國境內,讓他們享有人的基本權利。雖然此一泰國政府政策的寬鬆措施可能會造成成千上萬的他國難民藉此偷渡到泰國,但泰國政府還是在保障和尊重人權的基本價值下願意這麼做。從美國和泰國對無國籍難民或非法居留者事件來看,美國和泰國對於數百萬龐大的無身分居民都願意給予協助,而台灣政府對於本為自己子民的泰緬孤軍卻拋棄不顧。或許對台灣政府來說,基本人權只是標榜價值而非實踐價值,只有在自己的人權受到迫害時,才又想起人權的可貴,想起人權是多麼重要的一個普世觀念價值;可是當他是一個人權的掌控者時,他又能做到多少的人權維護?真正的人權是建立在所有人都能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個人權益不容受到侵犯,不論種族、宗教、或任何理由,唯有真正的做到人權的實踐,人權不再是心虛的口號,才可以無愧地說出人權是一個真正普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