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無天

世界之愛和平總會會員 莊昇偉

  據聯合晚報5月11日報導,台北市全面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措施,交通大隊4月12日起不到一個月時間,共取締1295件違規,1個月,不禮讓行人竟達1295件。交大統計,市內汽、機車在行人穿越線上未禮讓行人,97年取締8351件、98年取締10550件。

尊重與法律
  市府交通局長在個人臉書上,也有感而發地說,「去年市府因應聽奧推了一年的禮讓行人運動,好像又被打回原點」;「時間、空間都是有限的,沒有分享禮讓的觀念,在街道空間裡是步步危機、寸步難行的」。他說,「多設身處地,多為別人設想一點,明天才會更好」,感慨「我們只知有己,不知有他人,這樣的社會是不文明的,更不會快樂」。

  其實,執法取締罰款僅是治標,治本之道還是來自於人心的想法--尊重。駕駛人對於行人,對於生命持尊重之心,不必依據法令規定,自然會禮讓行人,這應該是最基本的人權,也是基本的路權。有句成語形容人肆意妄為毫無顧忌,叫作「無法無天」。法,是法紀;天,是天理,人內心所產生的尊重,應該是最基本的法紀,例如對父母尊重,無須規定,是基本法紀也是天理,但內心不再有尊重,即使法律規定多如牛毛,也不能遏止違法。

尊重與稅務
  又到繳稅的季節,每年此時談到繳稅,話題都圍繞在如何節稅,財政部李述德部長曾說:「政府扣稅心安理得,人民繳稅心甘情願」,讓人很感動。

  公務員依法行政,而我國憲法第19條亦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相對而言,合法節稅,租稅規劃就是人民的權利。最近從名模藝人與稅務機關走向訴訟之路,大律師因房屋稅訴訟促成稅捐稽徵法第 28 條修正,立法院近期對稅務改革關心不斷,顯示大家對繳稅課稅的疑慮與問題甚多,稅法的規定,與人權息息相關,因此,課稅與繳稅應建立在尊重之基礎上,讓稅法更完整,租稅更有人權,讓繳稅無怨言。

尊重與環境
  立法院三讀通過「環境教育法」,明年起,從小學生到總統,每年都要上滿四小時環境教育課。根據環境教育法,未來各級環保主管機關將設置「環境教育基金」,推動環境教育工作,凡是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中以下學校以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五十%的財團法人,其職員及學生,每年都必須參加四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課程。

  對於環境,人類一直都處於掠取的角色,但是近幾年來,氣候變遷及地球環境的變化,人們以大自然反撲作為警語,但反觀人類或一般動物面臨生死存亡之際莫不以最大力量作為生命延續的搏鬥,地球環境也是面臨生存權的掙扎。老祖宗過去的祭祀,認為四方皆有神,自然大地萬物皆有靈氣,因此下至百姓上至黃帝,祭天為每年的重要大事,其敬畏的心,源自於尊重,老祖宗效法天地的自然運行,現代卻以人定勝天為使命,因此教育課程應有尊重自然的"心"課程,讓老祖宗的科學智慧在現代社會中發揚。

  人的尊嚴來自於他人的尊重,而"他人"除自然人、法人外,似應包含非人的法律、稅務及週遭萬事萬物。如何讓法律也尊重人,如何讓自然環境也能尊重人,其決定於個人如何先去尊重彼此與週遭萬物,也才能符合天理與自然運作,人活著才有尊嚴,否則真是無法無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