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與員工之間應該互相尊重與感恩

品元糖口冷飲工坊負責人 翁瑋峰
  日前看到一則新聞,中部某超市負責人,罵員工「死木頭、垃圾、混飯吃」,判付247萬,其妻感慨說:「丈夫在公司辛苦工作20幾年,常常加班且每月只放假1、2天,卻遭到如此無情辱罵,提告是希望不要再有其他員工受此傷害。」據訴訟資料,郭、蔡分別累積高達152天、141天未休假,顯示工作壓力真的很大,難以正常休假。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昨痛批:「老闆沒有偉大到可以用這種方式對待任何人!」
  
   很多雇主把員工當成私人的資產,而欲取欲求,稍有不如自己的意,就惡言相向,甚至百般要求,其實人人生而平等,天賦人權的基本權利,就是相互尊重,每個人在其工作崗位上都有其重要性,而不應對工作有貴賤之分,輕重之別。
  
   我是經營冰品業,跟員工的相處都很容洽,每天下班時,我都會在門口很誠心的對伙伴們說:「謝謝!辛苦了,路上小心」,因為我知道,沒有這些伙怑,自己再怎麼努力,也不可能經營的好,就像一台再好的跑車,少了某些零件,它也不能在路上跑。有時我常會心懷感恩,因為這些伙伴,我的事業才能無後顧之憂,事業也才能穩定發展,工作時,常能感受到伙伴之間的快樂與容洽,這是我最大的資產,也是最大的幸福。
  
   其實我們所能?享受到的任何一切,都不是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是要靠很多人的付出,這是我對任何事物的體會,我們應該開始學習心存感恩,和人與人之間的尊重,一起再創祥和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