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族群也有人權

元智大學學生 侯佳榕

  法國啟蒙學家有「天賦人權」學說:「人有與生俱來的權利,這些權利是人生而有之的,不是由法律或信仰所賦予。」所謂人權,乃是在不妨害他人自由的前提之下,每人皆可行使的基本人權,如生存權言論權受教權等等。

  雖然我們都學過「人權」二字,但在這社會上並不是所有人都有真正得到「人權」的。比如身心障礙人士。

  對於弱勢族群的異樣眼光,即使是到了現今如此文明的社會,卻依然存在,有多少人會禮讓他們?有多少人會主動幫助他們?其實真的少之又少。他們跟我們有些什麼差別呢?也許身心上有些缺陷,但他們跟我們一樣是人,為什麼我們要用異樣的眼光對待他們呢?

   越是知識份子,就越該利用自己的知識回饋社會,幫助弱小,而不是利用自己的知識來愚弄這些無力反擊的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