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在資本主義中的落實 – 企業社會責任

全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琦敏
  

  有幸於參加此次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藉此機會將個人對於人權的拙見得以分享。在內容中,將以一位父親﹑企業家乃至於世界公民的身分為角度。對目前社會的現況與未來的發展以予討論。

  21世紀以來,資本主義快速擴張與發展將人類的生活水準由農業﹑工業進而帶入另一個更高的境界。但也由於資本主義的快速發展,將人類的生活與文明帶入危機。不斷的消費大自然,終聽見了來自天地間的悲鳴。在這一切大自然與人民之間的奪取與耗損後,在這一切劇烈的發展與進步後,終在大地反撲之時,人們得以停下腳步看看那滿目蒼夷的背後,我們到底得到了什麼?然而,這一切的發生卻在資本主義的「取」與社會主義的「捨」之間權衡拿捏。

  所謂天賦人權,人權的發展不該是由「人」自我的賦予,而是在對於天地間的尊嚴得以敬重時才以行使。尊嚴的敬重不是口號,應是一種落實於生活之中基本的制度準則。國家﹑政府﹑企業的建立與發展過程中,對各方的資源都當以對彼此的尊重為依據。有鑑於此,在設立企業之初便以資本主義為工具,儒學思想為依歸。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對社會與環境資源的使用應當給予回饋。在企業長期的經營管理之間便落實以資本主義為基礎,社會主義為公司治理方針。而「華山書院」的設立,更是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進而推廣中國文化思想為目標。傳達已有資本主義為基礎,則該以社會主義為企業乃至於社會治理的長期經營概念。

  「敬天﹑惜地﹑愛人」,對此次高峰會中呂前副總統提到天地人三位一體,在人權保護的同時更要對大地環境給予保護。以企業界來說,法律上的制訂不該僅止於資本主義中利益之間的衡量,更該著重於人權以及環境。以台灣為例,在法律的制定中不論是在商業行為與環境保育上雖都有條文的規範與約束,但由於制定的內容不完善且無適切管道宣導的情況下,以致業主與勞工之間的利益並無明確且平等的規範,造成勞資雙方長期關係處於緊張的狀態之中,加上環境的傷害也到了幾近破壞殆盡的地步。這對在台灣整體的經濟而言,無疑是一種重大的傷害。引述於世界人權宣言中第一條所說:「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人的權利即不該因資本主義而生變,而該由法律上明確的制定給予人民對於權益上公平的保護。環境亦然如此。納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在憲法第15條明文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如洪博士道子,於高峰會發表之文章中所提,納稅是對人民財產的一種剝奪,對人民課稅不得不謹慎。稅務人員更應以民為主,以法為規。如此,應對於稅務合理徵收以及建立政府的妥善運用之條款,進而改善國家長久以來勞資糾紛與環境汙染等問題。「尊重」與「法律」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立國之基礎來自於民,皆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稅務的功能不僅止於國家的建設與運作,更在對保護國家的經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以達到國際間友好互惠的關係。透過有效的稅務制定及法律規範來保護現有的生活環境,並且維護日漸趨少的天然資源,在平衡且公平﹑公正﹑公開的制度之下,讓國家有更好的社會福利,與法互相呼應,進而實現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良性循環。

  4月25日,下午2時33分。當日下午2時,溫度24.5度,降雨量0。根據一篇新聞的記者報導,國道3號近基隆路段傳出山崩意外,這個突如其來的訊息,頓時震驚了整個台灣。在驚慌失措與傷心欲絕過後,請靜下來思考:在最初建設道路時,在工程執行的過程中,難道這是一場無法預料的意外?卻因缺乏明確的法令條文予以規定,也無有效嚴格的治理方案,這一切已知的問題直到山崩了,生命逝去了,順向坡的議題才又再度的被受重視!早已被遺忘的林肯大郡事件也被再次提起。直至現在,住在台北的市民卻還有近300處的山坡住宅引藏著居住安全危機。而這些都是對人權﹑環境的尊重,對詳盡完善的法律治理可以避免的。但因為一切以利益為考量的決策,這些危機和問題都已被拋諸腦後。不論是地震後發現的房屋缺陷﹑淹水後河川的整治﹑山崩後法令的制定,都只能是亡羊補牢。在恐慌與無助的背後,這些災害卻都是政府﹑企業﹑人民可以一同改善且避免的事情。企業社會責任,應在消費的同時給予回饋,在傷害之前給予保護,在危機之前給予預防。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套風險以及危機的管理,不該單單轉變成為了避稅和行銷的工具,或是公益廣告般的行銷手法以博取社會﹑消費者的認同。身為ㄧ位企業家,我們所尊重的不只是人與人之間,不只是消費者與競爭對手,而是我們所身處的環境以及這個社會。我們都在這片土地上汲汲營營的生存著,而包容我們的,卻是這片被奪取最多資源的大地。

  人一生賺錢的時間有多長?子子孫孫在這地球上生存的時間將會有多長?在資本主義急速擴張下,人類改變了地球上的一切。在日新月異的科技發展之下,在一個又一個強勁的企業財團成長之後,我們留給了下一代什麼?或許我們什麼都沒留下,只留下了一個不知道是否是絕處逢生的機會,還是一個世界末日的盡頭。

  「尊重﹑法律﹑稅務﹑環境」,四個看似毫無關係卻又互相關聯的方向,四個都可單獨作業卻也緊緊牽繫著人權的發展與未來。闡述的是一個舊有的概念,一個「世界公民應重視世界公民的人權發展」的想法。勇於坦然面對真相的我們,依然可在各自的領域中為人權﹑社會﹑環境出一份力量。從個人的影響以至於團體﹑社會﹑國家的改變。最後,在明年就是建國滿百年的同時,期許下一個世紀的社會,將留下什麼樣的環境給我們的子孫?對一位父親而言,看有著全世界公民熱切的積極參與之下,我樂觀且真切的相信在未來,留給子孫的必是「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陳思穎﹐北二高走山/封閉國道3號 高工局建議走「替代道路」﹐今日新聞網﹐4月25日﹐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5/91-25961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