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權決定生產率

家庭主婦 周昭吟

  現在的台灣社會因為生育率日益低落,年生育率已敬陪末座為 1.05% ,政府也意識到這樣的問題,所以開始一連串的鼓勵政策,像可半薪請育嬰假,連小孩三歲前另一半也可以有相同權利請育嬰假來共同撫育嬰兒,今年五月又通過安胎假,政府對鼓勵增產的決心可見一斑。但是回首想想,這樣的政策到底普及率有多少?是不是只圖利特定職業?就一般的公司行號企業團體而言,女性職員怎敢提出這樣的請求,那請假後空下的職缺誰來頂替?育嬰假請完是否就需被調到不一樣的崗位?還是請育嬰假的另一種變相懲法?有多少人因為提出這樣的請求之後直接被遣散?可是公務人員在這方面就不會有這些顧慮與禁忌,其實這樣的美意,身為教職人員的就相當受益。政府在很多政策上方向與理念都是良善的,可是有時候還是要再想一想,隨時調整修改,才能真正使仁政普及,廣泛的嘉惠於民,才能真的幫助到社會,真的達到要推行的目的,解決真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