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我心中深植一棵人權樹

桃園縣新路國小校長 李明芸

  『人權』在君主時代如同潘朵拉盒中的「希望」,深藏在陰暗的角落中不見天日。直到近百年來,西方中產階級崛起、啟蒙運動發展,影響所及改變的人們的觀念,讓人權重獲自由之身,然而此一轉變最終導致法國大革命與美國的獨立運動,在此風氣的推波助瀾之下,百年來潮來潮往日升月落,這股重視人權的風潮,已如同蓬勃生長的幼苗,在我們的地球村內,長成一棵堅強壯大的人權樹。

  在中國古代雖有民權思想,但並不彰顯,如:墨家的「民貴君輕」思想。但隨著西潮東漸,民主人權的思想,亦在東方國度中生根發芽,綜觀今日臺灣民權發展,由於國民知識的發展水準的提高,民主意識的高漲,人們關心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但在推行民主化的腳步歷程中,雖難免會遇到一些困難與考驗,使得台灣人權的發展之途,變得更錯縱複雜盤根錯節,所以必須以理性的態度,面對台灣人權問題的所在,才不會人云亦云造成盲從,對國家社會甚至自己帶來莫大的傷害。

  想要鞏固人權,必須以法治為根本,因為人權與法治本質是一體兩面的,人權的基本意義,就是使人能夠得到合理的自由,人生而平等,其所應享受的自由,當然也是平等的。法治雖與人權所處的角度不同,但其目標是一致的,主要是以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權力為目的,所以國父說:「自由和法治是不可分的」,而這裡所謂的自由便是指人民因當享有的基本人權。因此,只要在合法的情形下,不妨害礙社會及他人的權益,那麼便是法律所容許範圍內的個人自由及人權,此亦不允許他人來佔有。

  台灣是一個民主政治發達,有組織正常規律運作的國家,人民應有的基本人權,無人敢忽視,亦無人敢剝削。當前教育單位,對於民主人權、法治提倡與教導不遺餘力,自國中小、高中及大學皆有關於法律與人權方面的相關知識推廣及課程指導,以教導孩子們學習基本人權理論與法治概念。甚至在網路、電視、廣播各方面皆有相關的法律節目和內容,以供人們學習參考及諮詢。就以台灣小學生為例,法治教育的課程,是每位小朋友每學期必須研習的課程,教育部也在民國八十一年編輯出版一套可供國民小學課堂中使用之法治教育叢書「小執法說故事」,讓小朋友在循序漸進的引導下,了解民主法治與人權的內涵及重要性,為未來之人權耕植園地,辛勤的耕耘播種,期待能在這片荒蕪之地,開出燦爛美麗的花朵。不僅如此,近年來法務部亦將法治人權教育列為施政要項,希望這些人權法治的教育能在不久的將來,綻放出美麗的蓓蕾,茁壯成長如茂盛的山林。

  然而我們不能僅靠教育單位及政府機關的大力推行,生為台灣一分子,大家都有責任將民主法治的幼苗深植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每一位人民的心田中,讓每株人權樹享受到雨露的滋潤,在這個美麗之島上,成長為一棵強壯而優美的人權大樹,讓世人不能忽視我們的心聲及努力耕耘過的痕跡。身為國家社會的中堅份子的我們,有著承先啟後繼往開來的責任,必須以理性的態度來教育我們的社會,深入研究了解有哪些缺失需要了解與改進,有哪些優點需能繼續保持與發揚光大,才能裨益我們的國家和社會,創造出更美好的未來。

  為了要留給後代子孫一個合理而美好的生活環境,只有靠我們大家現在齊心努力,共植一株美好的人權大樹,讓它在每個人心田中綠樹成蔭,更讓後代子孫也能和我們一起共享綠蔭納涼採果的好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