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兒童人權

海田鐵架帆布企業有限公司/會計 謝美月

  人權是普世價值,不論年齡、性別、種族、宗教、黨派、階級等差異,皆享有基本人權的保障,包含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受國民教育權以及言論、宗教信仰、居住遷徙等最基本的受益權利與自由權利。

  而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所以,如何保障兒童的人權及未來的發展,是一項很重要的議題。每個人自呱呱落地來到這世界上的美麗刹那開始,上天即賜予了「生存權」和「平等權」,沒有任何差別待遇,平等的享有與生俱來的生存與發展等各項權利,沒有任何人可以任意剝奪。但近年來兒童遭受虐待致死或被父母攜帶共赴黃泉之案件卻屢見不鮮,顯現防治網絡有嚴重缺口,政府應積極強化學校、社工、警察及村里長等體系之通報功能,並重視社工人力應合理配置之問題,才能確實保障兒童之「生存權」。

  兒童從出生後就依賴家庭成長,而為人父母對孩子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力與義務。現今雖是少子化社會,但卻未見父母提升教養孩子的品質,雖給了孩子較好的生活品質,卻缺乏陪伴孩子的時間,缺乏與孩子聆聽與溝通。現代的兒童比我們這一代還要早熟,更是須要協助兒童練習承擔,指引他們往正確的道路前進,避免迷失自我,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家長應積極地維護兒童的「家庭成長權」,並透過增進親職能力與婚姻關係,讓孩子能夠在愉快、溫暖的家庭氣氛下成長,獲得健康的人格與情緒發展。

  隨著社會環境變遷,家庭的型態也呈現多樣化的面貌,其中單親家庭、新移民家庭、兩地家庭等型態之家庭所占比例逐年增多,因家庭成員不同,家庭經濟的穩定性,教導兒童的方式與品質、角色典範等因素,直接影響了兒童的人格發展,也衍生出不同層面的社會問題。只要人人具備人權的觀念,政府制定完善的福利政策與機構,建立綿密的防治網絡,很多的兒少問題都是都是可預防發生的。

  當有限的社會資源要分給眾多的人口時,通常兒童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群體。而兒童的人格未來發展的好壞,對於整個社會安定與進步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但畢竟兒童們在身、心、知能等各方面的發展尚未成熟,還沒有能力來保護自己免於遭受到各種不利的侵害,因此,惟有身為成人的我們,更加瞭解與重視兒童權利,這樣才可協助保護兒童們,在充滿愛、關懷與尊重的環境下,安全、無憂無慮、快樂、健康的成長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