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 尊重創意知識的權利

樂陞科技遊戲設計師 吳彥鋒

  對於一個在遊戲軟體公司上班的人,創作遊戲是他們的工作。而遊戲這種無形的智慧知識財產,如同其他文化創意的作品,音樂,影片,設計一樣,創作人每天每年辛苦工作,用盡時間,精力,金錢,所有資源,產出每一件的感動人們的作品。若沒有受到智慧財產權法的保護,任憑不法的人士,利用盜版與拷貝的方式,任意散佈,甚至從中獲利,都會使得這些文化與創意的人士與公司,沒辦法從他們努力的東西上,獲得回報,影響了這些人的生計與生活動力。也損害到了基本的人權,與作品本身的知識權利。對於一般社會大眾的我們,若要在休閒娛樂與藝術生活上,來尊重人權與智慧財產權,最簡單的作法,就是

1. 絕對不要購買盜版的產品。最近很流行的大陸山寨版的商品。這些商品只有在外型上模仿,用很低的價格,賣給一般消費者的我們。但是沒有真正商品的內涵與內容,以及每個創作者注入在作品上的用心,每個好的作品,都有著創作者賦予給它自己獨特的靈魂。只有我們真正去使用,用身體去感受,才能夠體認的到,這不只是在價格上的差異而已。而山寨的作品,品質低劣,功能不良,而且無靈魂在裡面。

2. 花錢去支持你喜歡的創作者就如音樂唱片,書籍,電影,戲劇,藝術,電玩等等,這些休閒娛樂雖然不是生活的必備品,但卻是人們心靈上,不能或缺的精神食糧,尤其是現代人的生活與工作壓力很大,需要這些休閒娛樂來抒發宣洩。所以,我們應該用自己賺的錢,花點小錢 去支持你喜歡的創作者,讓他們知道,他們是有人在支持的,讓他們有繼續創作下去的動力,形成一種正向的循環。人的心靈產生的作品,也有它自己的權利,正如基本的人權一樣,都是需要我們去關懷,去尊重,去保護,去愛護。這樣我們的文化創意,才能源源不絕的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