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尊重人權

退休人士警衛 蕭添發

前言:要申請有關土地、戶籍謄本、所得稅、電、瓦斯、水費等資料必須示出證件、證明及有關私人資料。但是相關人員若是沒有重視人權,這些資料往往會被外洩。

  一、故未受到尊重與保護,被盜用、被亂用,以至於影響人身安危,而引起風暴。99 04 21通過對法令有翻修,但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還是不足,故除原有基本資料外加上未來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辨識個人資料等都要納入保護方可受到尊重人權。

  二、但是諸如媒體是非公務人員機關,都要加以保護,若是違反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要罰處5萬-50萬以下之罰款,若造成多人權利受傷害,單一事件最高可求償二億元。

  三、有些媒體報料,若有涉及私人秘密,不僅應當事人同意,也要告知其個人資料來源,這是一種尊重。這是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要以民為本,以法為規 ,但是如醫生、律師、設計師絕對不能違反專業,外洩客戶個人資料這真的是沒有尊重人權,違反人權。

  四、經過「2010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媒體更需要保障隱私,尊重世界公民,天賦人權要以民為本,以法為規,保障人權,才能護衛地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