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關水、土壤是我們地球不可缺少的生存之物質。然而國內最有知名度的台塑集團民國92年已被查證,已知仁武廠因重大環境污染,遭遇環保署罰款最高紀錄。且被列為污染整治廠址。
序程:
民眾投訴,台塑仁武廠92年底起,開始發現地下水,含二氯乙烯和氯乙烯兩種。被汙染,但沒有通報主管機關,導致明知故犯。沒有尊重土壤和水,經98年環保署進場調查,才發現該廠並沒有採取有效措施,來控制及清除該污染,以致地下水受到汙染超過標準,這種情況之下,而影響人身安全,在污染中又不當利得,環保署認為台塑作為被動且有違全球知名大企業應負的社會責任及環境責任。依理要依法裁罰,以示懲戒。
未依天理循環尊重大地、大自然、破壞環境,且高雄縣政府核計「不當利得」,更要加重裁罰, 天賦人權,政府對於隱匿案情的惡劣企業,更要加重裁罰,還給世界公民一個無污染、乾淨的地球。來遏阻污染,希望政府機關要拿出魄力,不要成為縮頭烏龜,只是說說罷了!為了生命、為了健康大家更要以民為本,以法為規,保障人權,護衛地球,拯救我們唯一的家「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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