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人權時,何不更擴大談論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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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論人權時,何不更擴大談論生命權 “人權”,是要喚起人們對人應有的權力,更具體的說,是為較弱勢的族群爭取較公平的對待,因為在這社會上強勢的人,如比爾蓋滋,郭台銘,政要等人,已享有太多不對等的社會資源,更甚至為他們量身打造遊戲規則,好讓他們強者恆強,或是想盡辦法打敗他們,好平分他們的”一切”,這些不都是相對者的權力嗎?. 一般的人們或者是存疑生命存在價值的人,只能在社會中找尋那僅存的一點希望,讓生命中唯持著動力,實現那小小的夢想, 但可笑的是,當一群人在討論”人權”之時,不過是為滿足自我的私慾不是嗎? 為什麼我會怎麼說,打個比方或許比較明白,當有人或事或物,不論什麼原因,要剝奪你擁有的”一切”,幸福,事業,家人,甚至於生命,你會怎麼辦? 向強勢的當權者高喊著”人權,公平,正義”,然而當你成為相對強勢者時,又何嘗不是輕易奪走很多的”一切”,你我都曾是,現在也是毀滅”一切”的劊子手. 好比說,正在戰爭中國家的人民,有沒有人問過那些人們,這場戰爭會讓你失去”一切”,到頭來成就了一些人的利益,為了假像的自由和人權,你還願意挺身而出嗎? 有沒有人尊重過他們的生命權! 再舉一例,最近我所發生的事,在我居住的社區裡,只因某位住戶覺得狗髒,便自行將社區共養的狗報請公所捉走,這個人有想過狗狗的生存權力嗎,只因你是相對的強勢者就可以主宰一切嗎, 當人們有了權力後便想實現,在實施權力之際,相對的一定會傷害某部份的族群, 什麼是尊重,什麼是公平,什麼是人權,這是個很大的課題,相信要能做到完美,還須人們共同的努力,及身體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