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禮貌是尊重人權的一種表現

桃園市東門國小附幼學生 劉予珍

    我是幼稚園中班的小朋友,媽媽跟我說要知道什麼是人權,講了很多,我想我知道一些了,就像我因為好奇拿了姊姊的東西來玩,因為沒有問過她,所以她就生氣了,因為我沒有經過姐姐的允許,我沒有尊重她的人權。有時候我因為生氣打了同學,媽媽說不管誰對誰錯都不該打人,被打的人會很痛,對呀!這也是不尊重同學的表現,還有老師在上課的時候,我要認真聽老師的話,才是尊重老師,因為老師要管我們那麼多人真的很辛苦。

  其實人權就是要有禮貌,看到叔叔阿姨要問好,看到同學要打招呼,上課時不吵鬧,也要常常謝謝爸爸媽媽照顧我們,我們每天都要很有禮貌的感謝每一個人,就不會有侵犯人權的事情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