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人權

社團法人中華視障安養福利協會秘書 黃纕甯
  很幸運的我在畢業後經過朋友的介紹進入非營利組織團體的盲人協會工作,雖然我不是社工系畢業,但對於能為弱勢團體服務,我感到無比光榮。
  
   從一開始接觸視障朋友到現在,我的第一個想法就是他們比我們一般人還要勇敢,身體的殘缺並不會挫折他們,有些是從小就失明,有些是後天失明,我問過很多視障朋友對於他們眼睛看不見的這件事是不是會感到很難過?他們都說,就是這樣啦!都遇到了也是沒辦法的事,還是要生活啊!大部分的視障者從事按摩工作,在現在這麼競爭的社會中,為了生活這麼努力,相對比較下,我們更應該學習他們,更加的對自己負責。

   在今年一月視障者走上街頭,因大法官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文中宣告,保護視障按摩師相關條文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平等權益,明令明年三月後開放按摩職業,不再保障視障者,這對視障者造成極大的衝擊。大多數的視障者靠著雙手按摩,才能維持家庭的經濟,對他們而言,因為先天的條件限制下,除了從事按摩很難再去找尋或是開發學習新的職種,在大法官釋憲後,卻讓視障者失去工作的保障,淪為弱勢族群。再加上近年來景氣不佳,許多明眼人非法從事按摩行業,讓視障者每日的收入僅剩幾百元,開放明眼人合法加入按摩行業後,不只會使視障者的謀生機會受影響,對視障者的家庭更是一個很大的負擔,小孩體諒父母親辛苦工作,選擇不繼續升學到外面打工,也許他們的要求不多只是想要可以三餐溫飽而已。

   釋憲的影響下,造成視障者中年失業,對家人及社會也是一大負擔,政府應該提供職訓課程,輔導視障者學習更多工作技能,正視釋憲對視障者所造成工作衝擊,雖然他們看不見,但我們不能也忽視他們的工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