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托育及育嬰的爭扎

 黃秋媛

  相隔八年不慎再度懷孕後,感覺失去工作是遲早的事;愈接近分娩愈覺得工作沈重、壓力也很大;同時還要在選擇托育繼續工作或是放棄工作自己帶中掙扎。

  決定向公司提出育嬰假時,老板找我談原則上同意請假,但希望我體諒公司召募人員不易,兩年後放棄復職,體諒公司經營不容易且為了勞資和諧,沒有第二句話雙方即達成協議。目前順利育嬰停薪留職中,要感謝在公司有位好主管和老板,能讓我安心在家帶小孩。

  產後在哺乳室遇到婦女朋友談起,和我有相同況狀的不少,相信在職婦女還會有人也遇到。育嬰假是勞工的權益,除非公家機關或大型企業行號會依照法令執行,一般小型企業能夠依法實行的並不多,因政府的福利政策配套不足,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產假/停職/復職工作的交接,公司都要多付一個僱員的薪資,而且招募新進人員不易留住,造成管理及工作上的困擾,由其經營狀況不是很好之下,經營者會覺得付擔沈重,而私下找勞工協談,希望各退一步達成協議。有人說:勞工是弱勢團體,若遇到惡質的老板,可以有千百種方法可以達到讓勞工自動離職的目的,因為有法令的保障,所以考慮勞資和諧而私下協調;其實資方也不見得處於優勢,若員工心有不滿老板何嚐不會受害呢?否則社會新聞那來離職員工或在職員工的報復,所產生的問題及悲劇呢?勞資和諧才能創造雙贏的局面。

  台灣物價不斷的上漲,養兒育女大多數夫妻覺得不易,認為是沈重而辛苦的負擔,且多是女性因而必需放棄大好的工作,還得承受後續再度回到工作職場的適應困難,或目前失業率之高擔心失業,因此選擇拒?生育小孩。

  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研擬完整配套措施,繼續照顧婦女勞工、鼓勵生育,保障婦女的人權,讓婦女權益不再受侵害或犧牲,而可以提昇目前的低生育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