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津貼補助對殘障人士的幫助 - 「死諫」故事背後的含義

家管 陳白秀鳳

  在最近的新聞報導中看到,一位六十多歲的殘障老奶奶,多年都依賴著政府每月四千多元的殘障津貼補助下,才勉勉強強夠湊合著過日子。但是,卻在九十八年突然收到政府通知,因為她名下已有房子,因此,就斷然地取消了她的殘障津貼。

  這位殘障的老奶奶,最終卻選擇了最令人難過的「死諫」,來抗議政府的片面決定,並留下了四封遺書,請政府要正視殘障人士面對的困境,並重視他們的權益。對老奶奶而言:名下有房子,只是一個起碼的棲身場所。而其生活真實的景況,其實可以委由社工人員私下訪視,以了解其實際的生活起居。老奶奶經濟上倚賴殘障津貼補助的程度之深,確實非如政府條列式的法條,那樣冰冷不通情理,而且也無情。

  我是一位年近八十的老人,家裡有一位五十多歲,雙目幾近失明,無謀生能力的兒子,全賴其他兄弟姐妹的照顧及扶養,才能免於挨餓受凍。卻也因為年度所得稅申報時,被他妹妹申報扶養,而喪失了請領每月四千多元的殘障津貼補助的權利。因此,新聞報導中殘障老奶奶的遭遇,令我感觸良深。

  政府在許多政策推行時,往往並沒有特別制定「排富條款」,如:老農津貼。對於有土地的老農,能夠予以照顧,廣發老農津貼,不因其擁有土地而遭排除;反而在殘障人士賴以生活的救命錢上,以其名下有房子為由,取消殘障津貼,與殘障人士斤斤計較,卻不考慮這麼做,是否會將殘障人士的生活,迫於絕境,想起來,不禁令人唏噓不已。這是政府的傲慢,不重視照護弱勢人民,保障其基本生存權的表現。也更突顯政府及行政機關,相關人員的人權觀念淡薄,實在需要大大的改進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