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的歲月

家庭主婦 陳云

  我出生於民國23年也是日本統治台灣的時期,當時是因為家裡有10個兄弟姊妹,在彰化的鄉下生活很困苦,父母聽到彰化市內有同為陳姓守寡的婦人,非常富有但沒有子嗣,想要收養小孩,就聽從親友的建議將我送給他們當養女,當時我只有四歲,天下父母心,都是為子女好,純樸的父母以為這樣我就可以過好日子,但是好景不常,因為養母家親人的揮霍,讓家族傾家蕩產,我們母女生活頓失依靠,又遇上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每戶人家生活都很困苦,誰都沒有辦法幫助誰,無奈的只能回到養母的娘家過生活,一個嫁出去的婦人帶著一個養女回到娘家依親,在物質貧乏的時代,怎能被接納?除了要忍受其他家人的排斥的眼光,又要跟著做很多家事、農事,才能換口飯吃,處境尷尬又讓人瞧不起,所以小小的心靈很想回到生母家,但是生父生母是老實的鄉下人,不敢食言要回小孩,就這樣只能說戰爭無情,命運抓弄人,我的童年在躲防空洞,與困苦中求生活,比起其他小孩辛苦多了。因為有養母需要奉養,也讓我到了適婚年齡,選擇對象時決定嫁給當時不被看好的外省人。雖然後來養母也過世了,我也依照習俗要繼續奉祀祭拜。

  戰後的台灣因為省籍問題,造成人與人之間很大的矛盾與紛爭,這也是無情的戰爭帶來的後遺症,我的先生是來自東北的外省人,獨自一人來台沒有一個親人,卻有一些情同家人的同鄉,大家互相幫忙生活也過得去,想想我們兩個因為戰爭在台灣相識結婚,因為生活背景差很多,相處也特別辛苦,還好結婚53年來他很體貼,對我的生父生母很孝順,又幫助娘家很多姪子姪女就業,所以娘家的親友也漸漸接納我們,後來兩岸通航後,我們終於找到離別40年的親人,戰爭帶給人們這麼多的痛苦,不知執政者是否想過,值得嗎?與東北親人聯絡上以後我們也回到東北幫公婆修墳,也在經濟上幫助其他存活親人,算是彌補做子女的遺憾,現在我的先生也過世了,我也已經是77歲的阿媽,想到烽火的歲月帶給每個人的痛苦,當今的社會一定要記取教訓,不要讓人民活在戰爭的禍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