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之人權

銘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丁明勇

公務人員之人權 銘傳大學 丁明勇   如果有人請你談談有關人權的議題,你最先會想到或提出的是什麼?是洛克之「人權自然論」或盧梭的「天賦人權說」?還是聯合國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大會決議通過並宣佈的「世界人權宣言」?或者會想到的是對於你來說,更接近自我生活經驗的人權問題,如健保保費調漲、要不要廢除死刑、高房價與住屋權,或原住民族權力、西藏新疆的人權問題等等,才是你會最先關心的人權問題。   一位畢業已十多年的學生,在偶然的機會下又有了聯絡,她除了告訴我一些工作與家庭的概況外,也希望我能參與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會後的四大人權議題「尊重 法律 稅務 環境」論文投稿,提一些有關人權議題的個人看法。當我有些勉強的答應他可以試試看後,第一個閃入我腦海的人權問題,卻是目前似乎並無人在談的公務人員之人權問題。我要談的不是有關公務員之工作待遇福利面向的權益問題,那已有公務人員協會法等在處理,我想談的是當有人權團體或其他因政府施政問題而欲向政府部門抗議的人們,在遂行其意圖時對執行公務之公務人員,所做的各種粗暴攻擊類行動。我所指稱的公務人員,包括政府官員如總統與五院院長或鄉鎮市長等等,也包括公部門工作者如警察或國中小老師等等。   有關人權議題卻第一個想談這樣的問題,主要是因為我無法接受「任何因欲遂行自己之主張而採行攻擊行為,並將自己的攻擊行為合理化」的作法,此種做法也可稱之為欺凌行為,換句話說我無法接受任何形式的主張欺凌行為合理化現象。這種現象,其實普遍存在我們社會中的各個角落,當然也包括了可能有此行為的各級公務人員。   現代的法律雖然仍多有不周,但是基本上也是以保護弱勢為立法之關鍵依據,這樣的主流觀點,會讓我們往往自然的更傾向於「當我們在看到一個弱勢的人,受到強勢者的欺凌時,我們會為弱勢者抱屈,甚至會認為應以其他的強勢力量來協助弱勢受欺凌者。」,也就是我們會為消除某一欺凌行為,而合理化另一欺凌行為。   這種現象,在強弱勢對比強烈時,最容易發生。由於人類發展的各種因素,政府往往被視為是強勢者,也往往有強勢的力量。因此,在面對政府施展力量或行政有違某些人的意願,而其欲對抗政府時,我們會很慣性的認為政府是強勢者,而承受政府施政行為之另一方,則為弱勢者,若弱勢者採行基本上也是欺凌行為時,除弱勢者自己會將其行為合理化,我們也很容易的會為之合理化。   而政府之組成,其實即為公務人員之組合,當弱勢者採行欺凌行為模式對抗政府時,實際上面對承受者即是公務人員。也就是當公務人員面對採欺凌行為模式抗議或抗爭的狀況時,我們會傾向為抗爭者之欺凌行為,做合理化之解釋,抗爭者本身也更因此而會合理化其行為模式。   如果人權是天賦自然存在,或如聯合國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大會決議通過並宣佈的「世界人權宣言」中,主體思想第一條所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則我前面言及的,將任何形式的主張欺凌行為合理化現象,都是違背此種人權觀念的,也就是說即使在對抗政府這類強勢者時,也不可以採行攻擊行為,或者說任何攻擊公務人員的行為,無論理由為何,皆是違反人權原則的。   可惜,在我們的社會中,對以攻擊模式對抗政府的行為,已自然的被許多人或團體合理化了。特別是一些有強烈主張又自認有被不公平對待或被欺凌的個人與團體,包括了某些政黨及社會團體的人士,更是自行強化此類行為的合理化程度,還以理所當然的方式,向各方鼓吹。   對於此種基本上違背人權核心觀念,卻在我們的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我覺得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公務人員因其代表政府這個人們心中自然的強勢者,而受到對抗政府者採欺凌行為對待時,卻被合理化的狀況。因此,我在觸及人權議題時,第一個閃入我腦海的人權問題,竟是目前似乎並無人在談的公務人員之人權問題。   我非公務人員,但我主張任何人皆無任何理由侵害其他人的人權,這也應包括公務人員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