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人權與教育

 

崑山科技大學/教授 彭堅汶
  我現在正在處理一個案子,一個中學的老師被校長欺負,結果同校的許多老師都不敢跟那個老師講話,怕被貼標籤!這個不是一個校園應該有的現象。校園是知識份子密度最高的地方,這也就是校園被尊重的原因。知識份子被尊重,就是因為他滿腦筋知識的理性。知識理性之所以有價值,在於他可以解除生命的盲點。但現在很不幸的是,現在我們的知識居然變成生命盲點的來源,不敢講、不敢說,看著人家被欺侮,也悶不吭聲。也許我們有個大傳統,叫做〝明哲保身〞,這個就是社會沒有辦法進步的原因。

  一個社會缺乏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民主是永遠不可能的。政府跟國家,就西方的發展來講,它是因為人民的需要而存在,政府跟國家不應該成為人民痛苦的來源。因為在西方的發展裡面,這個“State “ 與 ” Government”它是為正義而存在。它本身是一個工具,它具有工具的理性,它是要達到那個價值理性而存在,也就是我們所講的「正義」。所以你今天成為一個政府,你要用你的能力去解決問題,而不是用你的能力去宰制,或對社會資源不合理的分配,這都不對的。所以現在西方界裡發展到這裡,E-service government,就是說電子化服務型的政府。那什麼叫電子化服務性的,它強調三個E:一個是Efficiency;一個是Efficacy;一個是Effectiveness。就是講效率、效能與效果。那效率、效能、效果!這三者是用來做什麼?他是來為人民服務的,那服務是什麼,就是Service!而 Service是什麼?它是以能力為本位的,所以沒有能力的服務是沒有意義的。早年國父孫中山講的就非常有意義,他說就是公僕,Public Servant,什麼叫公僕?臺灣沒有人解釋的很清楚,美國有一個教行政生態學的教授Fred Riggs,就嘗說中國的孫文所講的公僕是什麼?就是「只有專業能力而沒有權威的公共角色」。你不得不佩服他這樣的一個說明?最主要是說,許多人都把專業當成權威,孫中山先生則認為連專業都不應該是權威,它只是一種工具,是用來服務人民的。今天企業界為什麼講服務?你到了旅館或什麼餐廳,人家為什麼對你那麼客氣?因為企業認為「顧客永遠都是對的」、「顧客至上」、「顧客第一」。但政府有沒有重視人民的利益?人民認為最重要的,政府有沒有認為重要?政府認為最重要的,人民卻認為不重要,怎麼辦?差距為什麼有這麼大?因此今天的民主社會為什麼要「民意調查」?為什麼強調「人民主權」?為什麼要「公民投票」(Referendum)?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當核心!所以你處理的是「公共事務」,一定要有「公共理性」;公共理性一定是要有「公共人格」;而公共人格就是必須注重「民意加專業化」,你才有辦法解決問題!

  美國哈佛的一個學者Samuel P. Huntington嘗指出,一個社會、一個國家要發展,第一個事情是什麼! 就是「權威的合理化」(Rationalization of authority)。這個權威合理化的講法,距離孫中山先生的理念還有一段距離,因為他還有那個權威。權威的合理化,基本上來講,要注重〝理〞字。所以民主Democracy的基本理念就一定要有理性,你都要抓住這一點,然後講出你的邏輯(Logic),那一定是很嚴謹的,而不是一般政客講的詭辯(Paradox)。現在政治現象那麼亂,就是政客搞了一大堆都是詭辯的事情,連校長也在詭辯,總統也在詭辯?所以我經常對理工科系的大學生說:「你在實驗室裡很講求邏輯,為什麼走出實驗室就不再講求邏輯呢?」因為實驗室非講求邏輯不可,因為不邏輯就會爆炸,那走出實驗室不講求邏輯卻居然還可以得到非法或不合理的利益,為什麼?因為詭辯!。所以現在我們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是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絕對是社會的悲哀。吾人一定要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積極去彰顯「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這個社會才有希望可言。

  那麼今天坦白講,你選擇明哲保身,就是你能力不夠,基本理念都有問題,你再有想法都沒有用,因為你沒有「行動」(Action)。行動是內心最實在的表現,就像「成就是最佳的宣傳」一樣。但是我們要想一想,這個社會為什麼會造成這種明哲保身的氛圍,不敢講、不敢說、不敢做,甚至連想都不敢想。因為好人的密度不夠,所以形成他們的力量不足。南投有一個學校,那校長實在很過分,結果搞到軒然大波,因為校長已把所有導師氣到將辦公桌都搬到走廊,不進到辦公室辦公,以示抗議。後來引起上級注意而去調查,才發現這校長根本有問題,結果校長以「人地不宜」被調走,老師才回到辦公室裡面辦公。這些老師雖然是沈默不講話,可是他們有聯合的行動,才產生效果!我一看這案子,實在太過份!政治已經解嚴了,為什麼校園還不解嚴,校長是關起門來做皇帝。我做國科會的調查,發覺高中的民主程度最高,大學則是最尊重老師的人權,這是指相對來講,不表示沒有人權的問題!但是國中、國小是最糟糕,因為它的管理是屬於宰制性的,所以行政主管擁有非常大的權力。探究其原因,還是政治文化(Political Culture)的原因,蓋西方人是把權利當成「工具」,東方人則是把權利當「目的」。這兩種概念非常不同!因為你把權利當工具時,這個工具只有在達到那個「善」的境界,才具有它作為工具性的一個意義;你達不到那個「善」的境界,工具就應丟掉,改變。所以西方人為自己說錯的話負責,為自己做錯的事負責-辭職。那我們東方就不一樣!政務官即使有嚴重的錯誤時,趕都趕不走,理由是我的祖宗八代都沒有人當部長,怎麼可能因為我講錯話,我就不做或辭職,故為達到目的,任何情況絕對不可放手。像有些學校更好笑,三年任期到了,應該要再投票,但都裝傻不說,要拖過那個時間,繼續連任,為什麼?你有沒有說謊,誰最清楚?你自己最清楚!所謂明心見性是也!所以藝人白冰冰講,在臺灣,我們到底要相信誰?總統、校長、廠長、父母都在說謊,我到底要相信誰?所以越開放的社會,越可以發現,說謊的人、說謊的事,是越來越多,說穿了就是我們那個民主的涵養太差!因為西方的學者有言,民主(Democracy)是必須要建築在科學精神(Scientific Spirits)的基礎上,安可說謊呢?

  所以我們在民主的社會談人權(Human Rights),第一個就要學會「尊重」(Respect),你連自己都不尊重自己,還談什麼人權?說謊自己最知道!你連自己都可不尊重的去騙人家,這又有什麼意義?再者,台灣現在很多事情,整個都沒有「自我覺醒」(Self-consciousness)。比如說,在選舉的時候,在吵什麼臺灣人、外省人,你吵這個幹什麼?有個小朋友問老師說:「我爸爸是外省人,我媽媽是本省人。請問老師我是什麼人?」老師居然隨口就說:「你不是人,你是雜種。」嚴重破壞所謂的「兒童人權」。在我們Thinking & Value Judgement的方法論裡面,凡事祇要是屬於Natural或天生者,皆是No Comment,即是不做任何價值判斷的。今天我生下來,我根本沒有選擇爸爸、媽媽的機會,也沒有選擇出生地的機會,那我的出生地、我的爸爸、媽媽,為什麼會變成我今天痛苦的來源?你們這些政治人物在幹什麼?政客(Politician),永遠是為眼前的權力鬪爭(Power Struggle)不擇手段,只有政治家(Statesman)才會為百年之後人民的幸福,犧牲、奮鬥甚至「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所以早期在美國社會,通常會講:「相信政客講的話,不是笨蛋就是白痴」。臺灣有多少笨蛋、白痴?有多少人靠民粹主義(Populism)操控老百姓、愚弄百姓。你不要看別的!第四台單單一個所謂賣藥,就搞得那麼多人洗腎。他不是醫生、他也不是專家,老百姓為什麼聽他的?他就有一套方法能左右你,因為你沒有能力分辨是非!所以越是民主的時代,老百姓愈要有分辨是非的能力!

  民主最早發生在希臘雅典的一個島上。當時用這個「多數決」(Majority Rule),他是有個很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絕大多數的選民都要有理性的選擇與判斷力,「多數決」才有意義。可是今天我們變成「多數暴力」,所謂多數暴力就是民粹主義。但更奇特的,台灣的國會更經常上演少數暴力的戲碼,讓西方民主國家的人民驚嘆不已。所以,一個教授講的話,跟一個那個政客講的話,選民寧可相信政客,不相信教授。因為教授講的,選民聽不懂;政客講的!選民聽得懂,但是被騙了,Why?因為選民沒有分辨的能力。故人權跟民主的問題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也不能停留在政治大拜拜中,那個沒有意義的!一定要透過一個所謂的教育,透過一個組織,透過一個實際的行動,讓它產生動能,使點、線、面、體,能整個串起來。但是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很多推動政策的人,本身都有問題。坦白講,像我在推動全國大專院校的通識教育,發現許多推動通識教育的人,本身就沒有通識涵養。通識包含民主、人權在裡面,他是想這一塊有很多錢可以賺,就跳進去,從來沒有經過Study,這個也就是一個知識份子的悲哀了!我覺得有很多的狀況,不僅需要從總體面來思考,也要從個體面來考量。因為Macrodevelopment是總體的發展,這個要宏觀、要前瞻。一個是Microdevelopment,就是個體的發展,講求個人實質的素質,你心裡的一個價值觀,你的態度,都要健康的建立起來,那這樣子,我們這個社會才有可能創造一個良性循環的條件。

  今天我們看的是惡性循環的條件,怎麼說,好人不敢出來,為什麼不敢出來?怕見光死!我們有一個大傳統(Great Tradition),就是前面講的「明哲保身」。我在英國時,跟英國教授談了很多的問題,我就發現有一個很重要差異的觀點,即在西方,對的人,他一定會堅持到最後,打死不退;錯的人到某個程度,他一定會退,因為他知到對的人不可能會退,自己不主動退,他知道後果會不堪設想。但在東方就不是那樣,即對的人,明哲保身,到某個程度,一定會退;錯一方的的人,則絕對不會退,因為他知道對的人最後一定會退。如此,使得壞人得到很多的鼓勵,所以打死不退,而誰鼓勵他?好人鼓勵他。好人明哲保身!壞人就認為堅持到底,一定會勝利!所以現在黑道已經跟白道可以公開競爭!校園裡,白道有獎學金,黑道也有獎學金!我們中輟生有多少進入黑道?他為什麼明目張膽,因為這邊有利可圖!他看得到所謂的「錢」途!所以說,民主越開放,每個人素質的培養更重要。

  在集權的社會,他為什麼會有因「開明專治」而天下太平,老百姓安和樂利,因為「好人當政,壞人就會被懲罰!」。但是現在到了民主的人權社會後,它是「不放棄任何一個人的!」。惟不放棄任何一個人,每個人都給他自由權,問題是他有沒有能力?所以我舉一個例子,譬如說,民主尊重每個人的投票。那我問你,在家庭裡面,小孩子以少數服從多數,提高零用錢,算不算民主?算不算人權?過去,從國科會的調查裡面,很多小朋友都認為是民主。因為在他門的認知中,民主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尊重兒童就是人權。可是實上,假如今天這樣算民主的話,我跟你講,成人結婚生小孩,千萬不要超過兩個,否則父母將變成「永遠的少數」。早上爸爸打弟弟,哥哥很生氣,晚上召開緊急家庭會議,就以少數服從多數把爸爸驅逐出境,這算民主?這算人權?No! 所以美國一個民主學者講,任何單一變項是絕對不可能單獨構成民主的,民主是多元的變項所構成的邏輯體系。臺灣教的大多是個口號,邏輯怎麼推,不知道。譬如說說「多數決」,它就有一些前提,其一必須他的成員,權利與義務都均等,譬如說,你是公民,我也是公民,我們投票,高票當選者進入市政府。那父母跟小孩權利有均等嗎?沒有!我們學校要聘老師,學生可以投票嗎?老師跟學生權利跟義務都均等嗎?老師的論文,學生看得懂嗎?那學生憑什麼投票?學生不能投票!學生可以列席表達意見,但是表決權是受限制的,這就是有其邏輯層次的。再來,又如投票必須合乎社會正義的理性程序(Rational Procedure),假如選舉做票,雖然高票當選,對不起,當選無效,而且要移送法辦。你說多數決有用嗎?沒有用!所以說這裡有很多的這個狀況,就讓你瞭解,這個邏輯推理的教育是民主人權教育的核心,到現在臺灣的校園裡面仍有一大堆問題,事實上都是跟這個有關!

  最近我們學校裡面發現一個老師,在研究方面是傑出的,可是報帳卻因為違法而被起訴。坦白說,報帳並不難,講難聽一點,一個簡單的「誠實」與「依法行政」(Administration of Law)就好了,那為什麼小孩子的褓姆費與補習費,都要用公款來報呢?某一個學校的院長被罷免,因為他將太太、小孩的旅費混在其出國的學術會議費中一起報,最後也導致司法單位的調查。他是高級知識份子,又在大學執教,可是他為什麼要這樣?講難聽點,在他身上也是有佛家講的貪、嗔、痴的問題。

  民主要建築在科學之上,科學有兩個必要條件,第一個講事實,講精確,不可以誤差,講白一點就不可以說謊。你看在實驗室裡面,千萬分之一的誤差都要把他取消,所以不可以欺騙自己。第二講邏輯,邏輯要很嚴謹。你不要老是用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的道理,想去說服別人。像有些學生講:「啊!老師呀!我沒有作弊呀!我只看一點點而已。」這是什麼鬼話?但很多就是這個樣子!所以我們今天講的正義是「對的正義」(Corrective Justice),不是「錯的正義」。可是現在臺灣已經由對的正義,慢慢走向錯的正義,因為道德一直在下降,那就很麻煩!變成是、非分不清楚!而且有些事是屬兩難(Dilemma),那怎麼處理。譬如我舉個例子,以前說未婚生子!那好嚴重!。現在因為少子化,連我們內政部的長官居然鼓勵未婚生子也可以補助。要怎麼辦?又學生問老師說:「老師,你贊成不贊成同居?」老師怎麼回答?他說:「看情況。」那老師又問學生說:「未婚生子可不可以?」學生說:「有什麼不可以?因為沒有實驗怎麼知道將來會幸福。」所以現在弄到一個大學,是知識份子密度最高的地方,為什麼是、非、善、惡都分不清楚?這就是我們在這個能力上一直、一直沒有很好的傳承。

  在目前轉型的過渡社會,大多數人很容易跟現實妥協或跟現實屈就,那就使原來很清楚的價值座標,整個都鬆動了,就等於必須重新再定位新興的價值座標。那重新改組以後,當然我們的教育有很多問題就會跟著來。我再舉個例子,譬如說,以前國文老師,什麼叫正確的字、什麼叫「錯別字」都很清楚!但現在搞了什麼本土化後,有用閩南音拼成漢字,那拼成漢字以後,它到底是不是錯別字,老師就不知道了!所以現在老師沒有辦法區別,它到底是閩南語?還是客家話?它到底是不是錯別字?都亂了,整個亂了,還包括羅馬字拼音。好多版本!老師也不知道怎麼教!這麼亂你到底怎麼教?因為它很多的事有它的邏輯性的!有它的系統性的!如果這個邏輯系統整個都亂掉!那怎麼弄?這個有許多都是根源於政治的關係造成了這種變化,所以使得我們那個指標,非常非常的不明確,所以事實上我覺得我們的困難度是越來越大。

  因為到二十世紀結束,按照Freedom House機構所做的調查報告,真正完全自由民主的國家不到一半,45%-48%而已,部份自由、部份民主,完全不自由、完全不民主,加起來卻超過一半!顯然,我們在這樣子的民主成果裡面,要推不放棄任何一個人的人權,是比較困難的。以台灣為例,就像前幾年邱小妹的事件,因為他爸爸、媽媽社經地位低,所以醫院都不接受她,趕出去,最後死在台中的兒童醫院,報紙登得很大,鬧得整個社會譁然。可是假如當時他的爸爸是陳水扁,他會被趕出來嗎?不會,而且會被加強照顧與保護,因為有多少人正趕著要拍馬屁呢! 此就是因為爸爸、媽媽的社經地位不同而造成小孩連生存權都受到威脅,這叫什麼?人權裡面講到「生命的尊嚴」(Dignity of Life)不但是要平等的而且是相同的!馬英九當總統,你當一般老師,你的生命跟他是一樣,跟學生是一樣的,為什麼?因而你出生的方式是一樣!都是人!他只是扮演的「社會角色」(Social Role)不同而已!但是我們把社會角色的這個尊重,來等同於他生命尊嚴的尊重,錯!徹底錯了。

  在西方講Freedom,它不是單獨講自由!它是Equal Freedom ,平等的自由。那平等自由就有「相對的規範」(Relative Norms),大家同樣都要接受這個規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對不對?就像陳水扁被關進去,為什麼他的牢房跟一般的人不一樣?為什麼他可以看電視,別人不可以看電視?都在強調特權。我們老師也一樣!身為老師也講特權。我去評鑑一個學校,他只准老師的汽車開進校園,不准學生的汽車開進校園。後來我有跟學生對話,學生就跟我講,他說:「教授呀!我們學校好奇怪呀!老師可以開車子進校園,我的車子就不能開進來。我有駕照呀!為甚麼不能開進來?好像只准老師撞學生,不准學生撞老師。」我說:「你怎麼講這種話?」「對呀!上個月我們一個女同學,就被老師撞斷雙腿。」在人權的角度上,你校園的人權管理怎麼做的?你第一個要規範停車區,老師、學生的車子可以停在那邊,其它就是安全徒步區。那為什麼只准老師車子開進來而不准學生車子開進來?學生考上機車駕照,取得駕照,他當然可以騎!但學校不准他騎,說是為學生好,不可以騎,但學生有沒有騎?照騎。騎到校園門口一百公尺外,放在那邊,走進來,等到下課的時候,走到一百公尺外,再騎出去。結果就有很多學生的車子被偷,要怪誰?學校是否可以禁止學生騎機車,在他有機車駕照的前提之下,若告到法院,學校絕對敗訴,因為學生是按照國家的程序,依據能力考得証照的,為什麼不能騎?

  再講體罰(Corporal Punishment),現在已經變成國際教育人權很重要的課題,可是我們臺灣經常有校園暴力!我們在師範大學、我們在教育研究所,有沒有開一門課,教如何打學生?沒有!所教的都是溝通、諮商、行為改變的技術,都是文明的方法!可是你為什麼要打?而且是打成那個樣子,為什麼?家長准許是他無知!他不懂!但你是教育工作者,你要有專業的方法!我也批評過一個校長,因為他把責任全部推給家長,那我就說:「到底是你校長有教育專業呢?還是家長有教育專業?」,「到底是你校長接受過教育的專業訓練呢?還是家長接受過教育專業訓練?」,「是你呀!那你今天沒有能力說服家長也就算了,你還用他那個方法來做,乾脆叫家長會長來當校長算了。」他又不要,他又喜歡當校長。所以為什麼一個事情是那麼邏輯的,卻把它推到那麼樣的弔詭,推到那麼樣的不邏輯。

  民主社會有各種運作的方法,其中有一個就是要注重民意(Public Opinions)。民意就是要做民調,所以校園應可成立一個叫做「校園民意調查中心」。要做什麼政策之前,或做什麼政策之後,做個民調看看,以為政策的決定或修改的參考。但校長們大都都不想做,認為為什麼要聽他們的意見?老師是拿我的聘書,為什麼不接受我的管理?學生是來受教育的,為什麼不接受我的管理?所以校園有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而且有三層關係。校長是統治者,老師是被統治者;師長是統治者,學生是被統治者。好!師長是統治者,職員、工友是被統治者。但是,校園本身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嗎?

  人權管理通常是因為有人民的需要,非人權管理是則是因為管理與統治的需要,所以一個叫「法治」(Rule of Law),一個叫「法制」(Rule by Law),兩者只差一個字,卻差很多。因為「法治」是以人權為基礎;「法制」則是不尊重人權的。可是我們經常把那個所謂的治理的治,用制度的制來取代。錯!整個邏輯都錯。所以這個有人民的問題,有政府的問題,有邏輯的問題,有觀念的問題,有制度的問題,有行為的問題,都在那裡面。必須分門別類,很有系統的一個一個去處理,那才是根本。囫圇吞棗的方式是沒有用的!我舉一個簡單例子好了。我評鑑過很多學校,有些學校校長的辦公室,莊嚴的不得了,讓你進去就想拜他;有些校長的辦公室則很樸實,一進去,就覺得很有親和力,就想跟校長多聊天。那些搞得跟神殿一樣的幹什麼?國家叫你當校長,是委託你,用你的專業,來替老師、學生服務,不是叫你來掌控、控制學生。也就是說,權力是工具,權利絕對不是目的。它要達到那個「善」,才用這個工具,達不到「善」,這個工具是要丟掉的。我們的人前面有提,犯錯時是趕都趕不走。趕人走有什麼用?問題也沒解決,但是人不走,問題就永遠沒辦法解決,換人說不定還有機會!所以有人自動走,有人被迫走。於是我講一個「迴避」,分三種:一個叫「主動迴避」,最高尚。一個叫「被動迴避」,比較不高尚。最糟糕的是「強迫迴避」。但在台灣,在關鍵的時刻,很少人願意主動迴避,即使跟自己利益有關也都不迴避!某一個學校要甄選校長,代理校長自己是遴選委員,也是候選人?故有教授提出來,他也不迴避!那教授跟他講說:「ㄟ!你可以批判其他的候選人,別的候選人卻沒有機會批評你,公平嗎?你是球員兼裁判,難道你不知道嗎?。」

  所以,學校教育除了專業教育外,仍須注重人人所必須的通識教育(General Education),以面對民主而又多元的社會。美國學者在論及此一問題時,即提倡教育的「雙肩理論」,右肩是專業的責任,左肩是通識教育的責任,兩肩同時扛起來,才叫真正的負起教育的責任。那現在我們專業做的很好,通識則歪在一邊,甚至專業歧視通識,所以你對一個人的預測性越來越低!因為我們道德下降的速度很快,守法的法治能力成長的很慢,這兩個形成嚴重的落差,使得社會所謂的這個形式主義(Formalism)特別高,道德的正當性特別低,形成我們判斷的困難。所以現在的民主政治,有很多的所謂的非政府組織(NGOs)就是要推動這一塊。可是你要有一套知識邏輯去操作,讓他能夠真正的合乎價值、本體的那個目標。否則你今天仍然在現象裡面詭辯,是非不明、真假不分,那問題就很嚴重。就像我們在審查教科書時,有些編錯了老師還不承認。譬如說,他是學地理的,卻來編社會科的那個政治的東西,根本弄錯了,居然也不知道。此種事就是大量誤人子弟,這傷害有多大?

  再者,這個社會有著太多的歧視。那什麼叫歧視(Discrimination)?我舉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解釋,所謂歧視就是「主觀的傲慢與偏見所形成的差別對待」,這個解釋非常清楚。所以人權、民主,就是要消滅歧視。譬如說,我在某大學演講,想測試他們有沒有種族歧視,我就問學生說:「願意跟黑人做朋友的,請舉手?」嘩!一堆。「願意跟黑人做男女朋友的,舉手?」就減少很多了。再來:「願意跟黑人結婚的舉手?」,結果只剩下一個,而且大家都在笑,他即就講:「你們不要笑我啦!但是我跟黑人結婚喔!還是有條件的。」我說:「什麼條件?」,學生說:「我希望他不要太黑。」顯見還是有歧視!事實上,黑色代表什麼?我曾經碰到一個美國的一個女教授,她也是人權教授。她寫了一本書,叫黑白的衝突。她那本書的後面有一段,我看了非常感動。她說在白人的世界裡面,他們並不討厭黑色,為什麼單獨討厭黑人?這句話很有意思。在白人的世界裡面,他們並不討厭黑色,為什麼單獨討厭黑人?那麼黃種人身上也有黑色,可是我們為什麼要討厭黑人?喜歡跟白人接近,不喜歡跟黑人接近,黑人也沒有選擇皮膚顏色的權利與機會!我們為什麼老是加重這些人的痛苦?

  所以一個人要有人權觀念,有兩個重點非常重要。第一個,至少要使自己不要成為人家痛苦的來源,隨時要反省。第二,至少要使自己不要成為人家進步的障礙。你能夠這兩個好好的反省,我相信,你的親和力會比較高。我看到很多學生都一樣,到現在都有,尤其大學生都有。我說:「你很怕人家瞧不起你。可是,為什麼你始終會用不同的理由,去瞧不起別人?」這也是升學主義的後遺症,升學主義造成我一定要否定別人,才能肯定自己,要肯定自己一定要否定別人,我考試一定要贏過他。所以我會的,我不能教給他,他會的,他也不會教給我。什麼叫切磋,根本不存在。他內心世界在想:「他考試比我強,我就完了。所以我懂了,我不要教給他,不能教給他。」這跟我們原來既有道德,教育道德基礎,學習道德基礎的東西,完全不同!我們的社會什麼時候變成這樣子?我再講個大笑話。臺南縣有個很有名的私立高中,有醫科保證班,沒有考上醫科是要退費的。所以他們學校的老師只要學生模擬考退步就要打!學生問老師說:「為什麼每次退步,你都要打我,老師?」老師說:「我當然要打你們。不打,你們考不上,我們就要退費呀!那我老師有責任呀!所以我要把你打到醫學院,自己擦藥。」這叫醫療文學,把你打到醫學院,自己擦藥?我們教育在做什麼?這樣還有人權嗎?所以要講人權,一定要每一個人都有正確的觀念,尤其要從教育做起,當每個人都學會尊重自己與尊重別人,民主才會真正的開花結果,人權也才能因落實在生活中而獲得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