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及環保

無 侯寶桂

人權及環保 家管 侯寶桂 人一出生即擁有憲法保障的人權,以及對這個地球環境保護責無旁貸應盡的責任,可是人權及環保也是要有條件限制及維護,才有辦法相依相存。 前一陣子報紙翻開,就在討論死刑的存廢問題,雖然人權團體大聲疾呼死刑犯也有人權,可是這些被判死刑的人殺害的人就沒有人權了嗎?因為法律是一種規範,是為了保護善良老百姓,讓社會秩序有所遵循,所制定的條款及罰則,死刑犯會被判死刑,那也是經法官多次審哩,覺得他們惡性重大,不能寬待,才會宣判死刑,若尚有可原諒的地方,或許可能只判徒刑或無期徒刑,站在一個善良老百姓的立場,我反對廢除死刑,因為死刑的存在,那些作奸犯科的人,才會有所顧忌,雖然無法完全杜絕,但是總是一個消極的辦法,不然的話可能讓這些壞人有恃無恐,反正殺人放火後關一關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其實是一個禍害〉,那善良的人不是一點保護都沒有了嗎? 對於環保問題,可以說是現在最大最嚴重的課題,看到現在日常生活中,為了貪圖我們一時的方便,製造了那麼多的垃圾,為了我們一時的舒適及金錢,不斷的濫墾濫伐,造成一下雨就有土石流的災害等等‧‧‧我們自己把我們賴以維生的空氣、水及環境全都污染,所以環保議題需要大家積極參予一起努力,因為地球只有一個,人類乃依附自然環境而生存,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人與自然的和諧相依乃社會、經濟、科技發展應遵循的原則,也是人類生存的保證,如果我們肆無忌憚的去開發大自然,一定會嘗到大自然的反撲的惡果。 所以,人權是要在以不傷害他人權益為前體下去主張,而環境保護乃全體人類之責任,並無國界、種族、宗教及黨派之分。凡是關心環境的個人或團體,都應積極主動為我們的共同目標團結奮鬥。期望能保護地球生態環境,減少環境污染和破壞,讓人類擁有安全、健康、舒適、文明而永續的生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