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的人權

Company Karl

 人權這個主題可以說是現在最熱門的話題,而所謂「人權」是有關自己的權利,但是所有事情都以人權為優先考量真的都是對的嗎?若人人都為自己的權利而不擇手段去爭取,真的是對的嗎?前陣子廢除死刑的團體在為那些罪大惡極的死刑犯,向政府要求廢除死刑,這是他們的權利,但是反觀之,若是廢除死刑,對那些斷送在那些死刑犯手裡的幸福,那些死者的權利又要向誰去爭取呢?若真的因「人權」將法律改的處處合乎人權,那法律或許只是那些條文,死板板的字,去無法保障大家的人權,而且社會秩序也將混亂,法秩也當然就蕩然無存了!這真的是我們所要的人權社會嗎?在醫院裡,常常有家屬央求醫護人員不要將病情告訴病人,但是這卻違反病人的人權,但是基於保護病人,還是會暫時隱瞞病情,還記得某一天醫生和病患說明病情,當晚病患受不了刺激變上吊自殺了,若你是醫生還會基於人權向病患說明病情嗎?總而言之並不是事事都要以「人權」為優先考量,而是在不違反人權下,並保護大家的權利下去作應該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