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勞動人權

嘉義長庚醫院 楊慧珍

  從今年年初開始,台灣鴻海集團所屬的富士康公司位於中國大陸深圳的龍華廠區,驚傳13起員工自殺事件,其中有12起跳樓1起割腕,造成10死3傷的慘劇,令人感到震驚與疑惑。除了為死者哀悼之外,事件發生至今,這些員工死亡的真相、涉及本案各方的責任歸屬、公民社會的基本認知、輿論和政府應有的社會及政治責任,卻未得到釐清。   這個事件直接暴露了台商(不只是鴻海富士康)工廠軍事化管理模式的問題,即使相對於中國大陸其他廠商來說,鴻海富士康的工資不算低,但富士康「集中營」式的監督、控制工人手段,導致工人在工作與生活中感到非常疏離、孤單,每天十幾個小時的重複勞動,令工人身心俱疲,顯然是工人自殺的主要因素之一,並非宣布加薪就可以解決。 被誤導性地稱為『打工者/打工妹』或『農民工』的私營企業工人,是帶動中國大陸經濟發展成為『世界工廠』的無名英雄,然而這些工人卻沒有人權可言。 所謂人權是指人按其本性所應當享有的在社會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由度。人權指的是人的權利。人之所以為人,就在於他具有為其他生物所沒有的特有的理性和社會性,而這種社會性和理性是與人的尊嚴、價值和地位聯繫在一起的,後者是一個人得以在社會中生存和發展所必不可少的條件。一個沒有任何尊嚴、價值和地位的人,很難說他是存在於社會中,只能說他是處於社會外,或說實際上他並沒有被視為同類,即被作為與其他人同樣的“人”看待,而是被視作一種不值得同等對待的異類,即不是人。而人權就是能使自己成為人、能使一個人成為人的權利。在歷史的演變過程中,凡是與人的尊嚴、價值和地位相關的權利都逐漸地轉為人權的重要內容。 近日來,兩岸官方與媒體已經開始迴避富士康員工自殺事件與中國勞工權益的議題。然而逃避它,淡化它,扭曲它,難道就不會有焦慮、就不會良心不安、就可以「自我感覺良好」?鴻海富士康員工自殺事件,終將成為一面高懸的明鏡,永遠提醒我們勿忘台灣社會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