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和平與人權而奮鬥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華民國總統府 高俊明

為愛、和平與人權而奮鬥 高俊明牧師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前總幹事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松年大學校長 曾任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   我出生在醫生家庭,童年在臺南就讀國小,讀到四年級要升上五年級的時候就去了日本,住在日本的東京約五、六年,卻是天天生活在戰爭的恐懼中,幾乎每晚都聽到投擲燒夷彈的轟炸聲。因為日本的房子都是木造的,很快就陷入火海中,為了保命,我們常常是驚惶跑出屋外藏在防空洞裏。每當警報器解除要走回去家裡時,就看到路邊不是躺著幾個死人,就是因受傷未死痛得哀號或破肚,腸子流出來的慘狀,小小年紀就感受到人能活著其生命價值和寶貴,這個世界,如果都沒有戰爭,不知道有多好。我的祖父、父親、母親、及兄姊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雖然我人在日本留學,身處在這悲情的戰爭裡對自己國家民族意識,卻默默的在我心中滋長;戰後回到台灣在台南的長榮中學受教,又在台南神學院完成神職教育,雖然家中經濟富裕,但我捨棄安逸的生活,投身於台灣偏遠山區的傳道工作,並重建玉山神學院,以基督「愛」的精神,和原住民胼手胝足的共同傳道十七年。    1971年台灣退出聯合國不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重申台灣的住民有權決定台灣的命運,反對所有出賣台灣的行為,當時我任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 1975年國際情勢惡化,美國總統福特宣布即將訪問中國,而國民黨又藉推行國語運動的名義,沒收新譯的台語新約聖經,長老教會因此又發表第二次聲明,關懷公義與人權,1977年長老教會發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要求政府採取有效的措施,使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這樣有力而勇敢的聲明,在那一個戒嚴驚恐的年代,彷彿是一聲天雷,驚醒台灣人,也隱隱的喚醒了埋藏在心底許久的自主意識。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三日,美麗島事件後,國民黨政府展開大逮捕,施明德逃脫,全台通緝,懸賞獎金節節升高,在十二月十五日左右,聖經公會出版幹事趙振貳牧師到總會找我,提到施明德已經走投無路,循求幫忙。本著基督徒的信仰,愛護患難中困苦的人,責無旁貸,耶穌說,「人為朋友而放棄生命, 沒有什麼愛是比這個更大的」;在所有的愛心中,能為別人或朋友放棄生命是最要緊的,更重要的是對台灣這塊土地有一份無法割捨的情感。因此義無反顧的幫助「嫌犯」,為台灣下獄坐監四年三個月又二十一天。不論施明德如今的毀譽如何,我不後悔,因我是為了愛台灣才保護施明德的,能為愛台灣來受苦是我的光榮。在真理的天空下,走在信仰的大道上,我是無悔無憂、心情坦蕩蕩的,尊敬自己生長的土地的信念,毫不遲疑的表達對台灣的愛,我甚至願意奉獻生命,為我所愛的台灣人爭取尊嚴與人權,因為每一個人都是上帝所創造的,都要受到尊重及享有基本的人權。我也相信我們在主愛裡的友情,若能一日比一日加強、成長、並擴張,世界就必成為更光明、更和平、更美麗的地方。無論不義的勢力多麼兇猛,黑暗的威脅多麼可怕,也唯願我們能繼續力行仁愛,勇敢伸張正義,那麼主必帶豐盛的勝利給我們。   一九八八年至二○○○年中間,有幾項大改變:台灣解嚴、廢除殘酷的刑法一百條、廢除萬年國會及在中國選出的國大、直選台灣的民代;縣市長及總統。自一九八八年釋放政治犯,使台灣至今不再有政治犯;自一九八八年後廢除海外黑名單;軍隊由國民黨擁有的變為國家的軍隊,總統是三軍統帥;人民有言論自由;人民可自由到其他國家等等。至於未來的努力方向,台灣若不正名,則無法獲得國際認可。國家需朝向制定能代表台灣人民心聲的憲法、積極加入聯合國以及WHO;以前台灣經濟主張勇敢西進,企業向銀行大筆貸款,卻債留台灣,若讓台灣的資金平均進入全球,經濟才能正常化,社會才有經濟公義。這些是台灣未來需要努力的地方。   教會走過被迫害的階段,現今、未來有更長遠的路要走,我認為教會要有五個使命:傳福音要熱心;藉著教育讓信仰扎根更深,例如:品格教育、生命教育,家庭祭壇;落實社會教育,例如:開放教會、設立更多社區大學、松年大學。教會可從事社會服務,基督教醫院的發展對社會有甚大貢獻,例如:關心漁民、農民、勞工。雖然台灣已是民主社會,但仍是個公義不彰的社會,「愛與公義是教會的兩隻腳,兩個翅膀。」希望教會能擔負起維持社會公義的責任,包括經濟公義、政治公義,讓每個族群都能進入國會、關心人的尊嚴,特別是外籍勞工以及殘障人士;不僅關心自己的社會,也要向國際伸出社會公義的手。另外,教會要和全世界的基督徒密切合作,成為一體的家庭;教會也要超越宗教,與其他宗教相互關懷、對話,世界攏如同一家,世人才會有光明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