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

 陳芬如

  又是一件可悲、可恨的父母殺人悲劇!曹姓女子帶著女兒燒炭自殺,事前已有跡象,曹小妹甚至還向學校老師求救。但校方、社工以及警方,雖然都行禮如儀地通報、訪視,結果依然只能眼睜睜看著曹小妹被媽媽帶上黃泉路。這已經不只是父母殺人,而且是官僚體制也一起殺人了!

  相信同為人母的我們,看到這則新聞都為曹小妹妹感到不捨和遺憾,女童從求救到寫下遺書,這中間的歷程,小小年紀的她內心肯定是充滿掙扎與恐懼,每想一回就心痛一回。電視畫面一直播放著曹小妹一張張甜美的笑容,原本該有著美好人生的孩子,卻因為放縱自己情慾而無法負責的母親,竟私心的以剝奪孩子的生命作為報復的快感,極度的自私、愚蠢與任性,堅持冠上父姓是曹婦對外遇對象的執著與愚愛,但孩子何其無辜呢?

  社工單位不夠人性化的做法,讓一條小生命就此消失。該去責怪敢做不敢當的父親?還是怪執著錯愛的母親?也許該怪社工單位的不積極……,但無論如何都挽救不回曹小妹妹的生命了。奉勸當下熱戀中的男女,你們可以大聲吶喊「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地放肆自己的情感,不在乎社會的道德標準,但其前提必須在不妨礙他人的權利,以及傷害他人的情況下吧。也要再次呼籲身為父母的大眾,孩子不是我們的財產,不要隨便決定他們生命的生命長度。

  很多人為了想要個孩子而受盡折磨,居然會有父母就這麼輕易放棄自己孩子的生命。.對婚姻不忠誠的父親,對感情太任性的母親,對工作太官僚的社工,這種種罔顧生命權的行為,造就了曹小妹的悲劇。不懂得愛自己的人,又如何懂得愛人呢?情緒管理真是現代人的一大課題,也唯有在正面能量下成長的孩子,才能有健全的身心,身為父母的我們都該努力喔!同時我們也都該學習關心身旁的人,也許因為妳或我即時的伸出援手,能幫助這個社會減少一些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