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生存權在哪裡

林家柔

  日前看到一則新聞心有所感,內容是一個大樓管理員應住戶要求去抓流浪貓,抓到之後關在貓籠裡準備要交給抓貓抓狗大隊處置,卻被動物保育團體關切,覺得大樓管理員這樣處置不當。

  當時內心覺得很納悶,為什麼保育團體會圍攻那個大樓管理員,而不是去想這些野貓是哪裡來的?有沒有可能是有人棄養,抑或是有住戶餵食那些野貓,所以才會一直待在這裡呢?

  況且若不認同大樓管理員把野貓交給抓貓抓狗大隊,那他們有沒有人可以把野貓帶回去養呢?如果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那又為何要質疑別人的作法呢?

  如果我們希望我們的居住環境可以更好,是不是應該要從檢討自己做起呢?因為萬事萬物都有他們的生存權利,如果要養小動物,是不是也要有始有終呢?而不是覺得可愛就買回來養,然後又因為其他理由棄養他們,那他們的生存權又在哪裡呢?我們人類也只是地球的一份子,希望我們能夠從自身做起,尊重彼此的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