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的人權尊重

台中市立立人國民中學學生 王衍
噹~噹~噹~

  「嘔!今天的營養午餐真難吃,連雞腿也沒有,水果又這麼小顆!」
  
  幾位國中生拿著水果像丟水球似的從5樓往下丟,而隔壁就是國小,ya!丟到國小了!下午訓導主任來找班老師,老師說:中午有丟水果的過來,國小學生的家長已經打電話來學校了!(他說再不處理就要叫記者來了)有丟的同學都去拿學生問題處理表,看要記警告還是小過。

  知道這件事後,我覺得現在我們有得吃已經很不錯了,還嫌東嫌西的,海地都已經在吃泥餅了,全球糧食越來越缺乏,怎能浪費呢?應該要感恩才是!再說國小的學生也沒怎樣,幹嘛無緣無故丟別人啊?別人也有生存權啊!如果不是水果的話,那個國小學生不就送去醫院了?
  
  學生能做到什麼人權呢?
  第1 不亂丟東西,尊重別人的生存權。
  第2上課不吵鬧,尊重想學習的同學。
  第3上課不聊天,尊重台上說話人的權利。
  第4不取笑同學的身材,尊重同學。

  這些都是我最近學習到的,雖然都很簡單,但和別人起衝突時往往都會說:你是豬、你很胖之類的,雖然只是不經意的一句話,但都會傷害到他人。所以說話之前,能想到尊重二字,就不會說出傷人又傷己的話來。

  我覺得我們學生可以從這些先做起,從小地方慢慢的延伸到更廣的地方,這樣人權就可以實現在每個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