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入為出財政永續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審計 賴清意

  2009年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四兆八千億元(未加計特別預算、非營業基金所舉借債務等約八兆四千億元),約占國內生產毛額(GDP)38.6%,2010年預計將達五兆二千億,約占GDP40.3%,雖尚未超過公共債務法第4條規定之48%,與世界主要國家前一年度比率相較尚屬適中(美國65.7%、英國49.2%、德國65.4%、法國70%、日本164.1%、南韓29.4%、新加坡83.8%),觀察該項數字的背後,卻有下列令人隱憂之處,政府與民眾皆須加以正視。

  按政府債務的產生,係政府收支呈現入不敷出,即產生財政赤字,為籌措差絀之財源,而對政府以外部門洽借(發行國庫券、內債及外債或向銀行借墊款)之直接債務,截至某一時點之累計未償數額高低,可顯示財政狀況之穩健程度。分析我國各級政府自1990年至2009年累計債務未償餘額自二千億元遽增至四兆八千億元,期間歷經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等3位總統,其所屬2個政黨皆為促進或振興經濟景氣不斷擴大財政支出,尤以社會福利支出,如敬老津貼、老農津貼、農勞保補助及擴大公共服務與建設方案等。另一方面亦不斷以租稅減免為誘因,刺激經濟景氣,導致賦稅收入未能同步成長,如調降金融業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綜所稅、營所稅、遺贈稅、貨物稅等稅率,近來又訂定「產業創新條例」取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國民租稅負擔率僅14.26%,與其他國家相較亦屬偏低,常年入不敷出的結果,僅能舉債因應,財政惡化日趨嚴重。又我國各級地方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占GDP之比率,乍看之下,雖未超過公共債務法第4條規定上限,也比其他國家輕微許多,但實質上,因我國公債定義不同於國際,其所揭露於政府報表之統計數字排除特別預算、非營業基金等所舉借債務,而有低估之情形,誤導政府決策高層與民眾對於舉債空間的危機意識。

  眾所周知,國家財政健全與否,不僅攸關政府債信,而且對經濟發展影響亦為深遠,俗諺「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對照政府角色扮演的兩難,西漢桓寬《鹽鐵論》:「量入為出,節儉以居之。」的理財原則,實事求是的作法,可資政府與廣民大眾深思未來及下一代財政資源分配的永續性,切莫「債留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