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安全『無法』把關~0-2歲應研立『嬰幼兒保健法』

新竹市幼兒教育福利協會 理事長 洪懿聲
  日前,又再次發生居家式保母照顧不週,導致嬰幼兒致死案件再次震撼社會大眾,還要犧牲多少小生命才能換得政府的重視與關心?事件發生後僅能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進行開罰,試問:除了亡羊補牢的罰款之外,政府還能做什麼?

  以現行的托嬰制度來說,父母親前除了打聽保母為人、口碑之外,並無法得到政府單位的相關公開資訊,而內政部兒童局雖然已督導各縣市政府建置五十六個社區保母系統,卻僅約有近一萬四千名保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納入政府管理。但是,仍有倍數以上的無照保母或有教保人員資格的居家式照顧仍在居家執業,收托嬰幼兒及兒童,卻「無法可管」。根據98年5月27日版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中在學前托教方面政策指出:針對3歲以下兒童、價格較低之公立托兒所的數量與比例稍嫌不足,無法保障能夠提供給有子女的家庭運用。另對於0-2歲居家式照顧體系,由於尚未立法強制規定保母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致政府對保母專業托育品質的管理與監督效果有限。由此可證0-2歲居家式照顧體系政府確實『無法可管』。

  根據兒福團體所做的調查,媽媽將嬰幼兒托育的對象,無照保母7.1%,有照保母7.8%,比例各佔一半,而對家長而言,保母有沒有證照,似乎也沒有絕對性的影響,保母照顧不當,造成嬰兒意外傷害,甚至死亡的案件層出不窮,證照是不是真的能有效管理保母素質,適不適用於資深保母,保母證照化該如何實施,才是真正關乎到家長與孩子們的權益。

  而教育部所研擬「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草案中雖然涵蓋了0-12歲的居家式照顧管理,草案中第14條規定,保母必需在三年內取得證照,否則開罰,看起來對家長及嬰幼兒很有保障,但是相關兒福團體反而更為擔心,未來保母證照化之後,將會產生更多的地下保母,他們認為,政府應該實施證照,和登記雙軌制,才能創造保母、家長及幼兒三贏的局面。

  兒照法草案中對於居家式照顧的相關管理及罰則相較機構式的幼兒園或托嬰中心尚顯不足,機構式托嬰中心的相關建築物公共安全、消防設施設備、相關保險等均有立法規範,地方主管機關每年例行性稽查;反觀居家式照顧,建築物無樓層及使用分區的管制違章建築物(如鐵皮屋)均可居家式執業、消防設施免設、也無需為幼童投保平安保險及責任保險,幼童安全與權益何以保障?

  筆者認為0-2歲為嬰幼兒應著重在保育及健康的照顧,可研擬「嬰幼兒保健法」立專門法規管理,以機構式托嬰中心及居家式社區保母兩種類別,分別訂定相關設立管理、人員配置、評鑑與輔導等機制,以內政部兒童局及衛生署為相關主管機關。並配合政府實施托嬰補助政策,全面發放「兒童年金」讓托嬰朝向社區化發展。況且幼托整合時若園所未達轉換門檻時,亦可輔導轉型改制為托嬰中心,得以繼續為0-2歲嬰幼兒服務,讓園所得以有所準備與規劃符合托嬰中心之設施設備規定。

  近年來居家式保母照顧嬰兒致死案例層出不窮,居家式保母凌虐或同居人性侵兒童案例更不在少數,筆者再次呼籲政府及立法委員能正視此問題,0-2歲嬰幼兒照顧不應附屬於兒童教育及照顧法中簡易規範,應專則立法才能有周全的保障嬰幼安全與權益。

居家式保母照顧嬰兒致死案例

99.04

一歲多女嬰疑似遭到保母的三歲兒子施暴猝死,檢察官相驗後懷疑三歲男童平時常與女嬰爭寵、搶玩具而吃醋,利用與女嬰獨處機會,對女嬰施加暴力或從床上滾落將女嬰重壓致死,檢方認保母應負疏忽照顧的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99.03

台北市東湖,發生男嬰窒息意外,一名領有合格執照的林姓保母, 5日上午發現受託照顧的7個月大男嬰,趴睡沒了氣息,男嬰送醫後不治,保母自行前往警局投案,警方跨海通知,遠在中國經商的男嬰父母返台,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保母送辦。

98.10

彰化一名十個月大的男嬰,在保母家中自己拿奶瓶喝,結果嗆奶被噎到,等到保母發現時,男嬰已經休克死亡。保母放任男嬰自己拿著奶瓶喝奶,男童喝到一半,嗆到了卻沒人發現,經警方查證保母無照。

98.10

台北市一名 2個月大的曾姓女嬰因為趴睡窒息,等保母想要抱起女嬰餵奶時,卻發現女嬰嘴角發黑,雖然緊急實施人工呼吸,但送醫後還是宣告不治,擔任保母的邱姓夫妻有10多年托嬰經驗,只有邱姓丈夫有合法執照。

98.10

台北縣蘆洲 無執照保母照顧不周導致 1名2歲小女童咬著奶嘴午睡窒息, 鄭姓保母獨自經營安親班、身兼數職,還照顧 17個小孩,警方已經依業務過失致死,將保母移送法辦。

98.05

台北縣三個月大的女嬰托給保母 24小時照顧,沒想到小女嬰疑似因為保母照顧不周而死亡。

98.02

北市一名剛滿 3個月的陳姓男嬰疑趴睡窒息,送醫不治。受託照顧的林姓合格保母訊後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97.08

彰化黃姓婦人受託照顧 1歲女嬰,因女嬰哭鬧,黃婦以成人助眠藥劑混合牛奶後餵食導致女嬰死亡,彰化地院判12年徒刑。

97.03

北縣一名王姓女嬰由林姓保母照顧,女嬰疑因遭感冒分泌濃痰阻塞喉嚨窒息,送醫不治,保母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函辦。

96.04

台中一名邱姓保母哄未滿 1歲的崔姓女嬰入睡,將嬰兒抱在懷中搖動造成女嬰「搖晃症」致死,台中地院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93.10

北縣一名無照張姓保母為讓 3個月大戴姓男嬰不吵鬧,竟在奶粉中羼入3包具有嗜睡副作用的治療鼻塞藥劑,讓男嬰喝奶3小時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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