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人權實務探討

國立台中一中 英文老師 林蘭君
  我任教於高中近二十年,站在第一線與學生互動,就我的觀察與了解,高中生雖性情較穩定成熟,但在轉變為成年人的過程中,仍充滿危機與不安,以下就兩個面向來探討:

從ALUBA到近來校園中的霸凌事件

  五、六年級生對ALUBA這個詞應當不陌生,直到九○年代初期,此項活動在高中校園中依然很盛行,所謂的ALUBA,就是同學們可以不分青紅皂白,一群人架起一個「受害者」去撞樹、電線桿或撞門框,而理由,可能只是為了好玩,或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2002年人權教育列車由AWC、FOWPAL及TJM共同啟動後,經由義工講師們的宣達提醒,以及校方、教育單位的政令宣導,此項嚴重侵害人身安全的活動,才逐漸在校園中消聲匿跡。

  進來新聞媒體中屢見不鮮的校園霸凌事件,在形式及傷害程度上,比ALUBA有過之而無不及,一群同學自組○○黨,就在校園中橫行霸道,為所欲為,受害的通常是乖乖牌,或家境不錯的學生,別的同學,因害怕惡霸的報復,也不敢出聲或岀手相救,因此,在校園陰暗的角落,在父母家長永遠想不到的地方,這些隨意侵害他人的行為,不停的上演著。我們的學生及小孩,何時才能生活在一個真正沒有恐懼、沒有不安的校園中?

  報章媒體的報導都只是冰山一角,根據調查,97年度台北市共有3378名學生自稱遭毆打、勒索,但各校通報的霸凌總數僅24件,校園中的受害人數,絕對比目前看到的多數倍以上,所有的教育單位及人員應正視這個問題,除了加強宣導,強化學生的人權教育之外,更應像當初遏止ALUBA的方式一樣,在每一個班級張貼一張教育局或教育部的公文,明白的告訴同學們,霸凌別人會受到何種處分,在民事及刑事上應負何種責任,而父母、老師及教官更應多家關心那群沉默寡言的乖乖牌,引導他們勇敢舉發惡行,以免更多人受害。

用「為所當為」取代「為所欲為」的錯誤價值觀

  二、三十年前,自從那句「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廣告詞出現後,高中校園到處充斥著這種「為所欲為」的錯誤心態,許多高中學生,在課堂上用手機傳簡訊,帶著耳機聽音樂,甚至每節課都去找周公下棋,早已不是新聞。父母師長的道德勸說,通常僅供參考,這樣的高中生一旦上了大學,更容易變本加厲,台大學生在課堂上「吃雞腿泡麵」的事件,稍稍喚起社會大眾對課堂上倫理秩序的關心,殊不知此一事件,也只是冰山一角,大學生徹夜打牌、賭博、上夜店、吸毒的新聞越來越多,培養出這樣的「未來棟樑」,怎不令人擔憂?

  高中、大學生缺乏尊重的錯誤心態,家長、學校都難辭其咎,現代的雙薪家庭或單親家庭眾多,導致許多學生的父母長期不在身邊,他們可以隨意在外逗留,或上網接觸不同資訊及網友,往好處想是見多識廣,但從另一方面來看,正常的上課、做學問也漸漸失去吸引力,若沒有加以管制約束,在二十歲以前培養守法守紀、「為所當為」的觀念,長大成年後對社會產生的負面影響,恐怕難以估計。

  有鑑於此,我認為許多社會團體可以扮演補足的角色,透過營隊的訓練與參與,義工的培訓與服務,讓高中生過剩的體力有發揮的管道,並在活動中培養守法守紀的觀念,也讓他們有機會與「真人」互動,而不是一再沉迷於網路的虛擬世界。像早期的救國團與童軍團,培育出不少懂得為國為民的優秀青年,近年來宗教團體也漸漸重視青少年的參與,希望全國所有社團都能特別為青少年開闢一塊園地,讓他們有發揮的空間。

  而且,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加拿大及美國大學的招生資格中,都非常強調學生的義工服務時數及經歷,大家都不希望招收到的學生,是一個只為自己著想,不懂民間疾苦,甚至無法和人溝通的「怪咖」,因此,我認為各大專院校,若將義工服務的時數及經歷列入選才標準,必能導正社會風氣。

  「尊重」是人權的根本,高中生在成年之前,若能培養尊重的態度、正確的價值觀,將來踏入社會後,他們的所作所為才能顧及人權,「國之四維」能夠穩固,國家的未來必能向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