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怪象—變調的民意

台北縣樹林市北園里里長 陳俊青

一.到底該怎麼煮

  餐廳裡、同一桌十位客人聚餐、二、三道佳餚之後,其中一位到廚房對向廚師表達:「菜餚味道較鹹了些」的意見,所以、接下的幾道菜,廚師當然就將味道弄得淡一些,結果再繼續二、三道菜後,同桌的其他九個人、皆有同感的向服務生反應:「怎麼沒有味道呢?」

  對於廚師來說、一開始煮得好好的、也符合多數人的口味、但其中一位客人的個人意見、卻誤導了廚師以為是多數的意見,搞得鹹一點也不好、淡一點也不是,問題出在那裡呢?

二.少數服從多數

  民主鬥士—老王、奉行的民主真理—「少數服從多數」、眾人的事情、大家的事情,無法協調出一個有共識的折衷方案時,就是大家表決《少數服從多數》,連他號稱的「民主家庭」也是大大小小共計『五票』,用「表決」方式,解決家裡一些沒有共識的事情。   某次例行的“家庭會議”中,就讀國中的老大提案:「明天起、小孩子不用去學校唸書了--因為太辛苦了」(嗯~記得小時候、我也有這種感受),唸小六的老二附議、提案成立,經過熱烈的討論,過程中、老王夫妻倆、甚至有違民主素養—用權威的口氣,告誡訓示一番:「不唸書將來一定會後悔~~~」,最後沒有共識下還是投票表決(因為唸小四的老三不斷的強調《民主》,結果!不用想也知道,三比二,老王夫妻倆服從多數。

  想像著:明天起 小孩不用上學了!

  想像著:小孩長大後 後悔來不及了!

  想像著:有一天「公投」表決「人民不用繳稅」時!

三.里長無能

  我擔任二屆的里長、將近八年的任期內,里民的請託委辦事項,不外乎路燈、水溝,環境等問題,或是里民間小糾紛的協調等等,我都奉行「情」「理」「法」的原則去處理,也大多行得通。

  二個多星期前,有位里民來找我說:「里長、我剛搬來這兒沒多久,有件事想拜託里長、不知行不行?」「嗯~請坐!啥事情慢慢說。」原來他四十幾歲才考上駕照,開車上路沒多久、收到的一張違規的交通罰單、問我可有辦法找關係取消這張罰單。

  這個嘛!說實在的、八年來處理過各種疑難雜症,就是沒有碰過這樣的請託(我更進一步的了解到是一張1200元的罰單)、,我委婉的告訴他:「行不通的、更何況我及家人的交通罰單都是繳款了事。」但他卻不滿意的說,「里長很大啦!有特權啦!不說看看、怎知道行不通呢?~~~~~」最後雞同鴨講了老半天,這位老兄不太高興的走了。

  而我、悶了老半天,到底是像他說的「里長無能」、還是他的請託要求不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