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校園人權

惇敘工商校長 李繼來

  自十七世紀以降,人權已漸成為普世價值。近兩百年,在人類民主意識覺醒的催化下,自由民主國家如雨後春筍般產生。然而,時至今日,即使在所謂民主國家裏,對於基本人權的尊重,仍有程度上的差別。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囂、不按秩序排隊任意插隊、斑馬線車輛不讓行人、隨口冒出三字經、校園內老師不當體罰學生、在網站上任意為文污衊他人或揭露他人隱私等侵犯人權的例子,在我國社會仍隨處可見。即使在警察、司法、媒體各界,亦時有傳出侵犯人權的情事。

   談到人權,我國早在兩仟多年前儒家思想中就已提出,孔子所主張的忠恕,所謂「盡己之謂忠,推己及人謂之恕」,所謂恕道也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孟子所主張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均涵括了尊重他人的人權思想。但到今天,社會上仍有許多不尊重人權的情事發生。究其原因,或可歸因於人類自私貪婪的劣根性,許多人沒有真正體會到愛與包容是維繫社會和諧進步的主要力量。然而,在人們成長歷程中要體悟出愛與包容的重要,就必須透過教育了。也因此,在教育體制中教導孩子了解愛與包容,尊重他人人權已是刻不容緩的課程。

   我國高中職學生年齡大多為十五歲至十八歲,正值接近懂事且逐漸成長為成年人的過渡階段。在這個階段的教育更應落實人權教育。這些年來,教育主管及各個學校都已開始重視這個潛在教育課程,如民主法治教育及品德教育多已融入公民教育相關課程,校園內已有班聯會組織,提供學生充分表達意見的管道、優良學生選舉、學生法庭等活動,透過各種具民主內涵的活動,讓學生體驗民主,學習尊重多數,尊重他人。然而,目前高中職校園人權的推動,仍屬於浮面的、點狀的。坦白講,我覺得人權意識的認知與力行實踐,在校園仍處在萌芽階段,有必要再加把勁,深耕人權教育,使真正落實。

   高中校園要全面落實人權教育,除上述做法外,更重要的是從老師以身作則開始,關心學生如同關心自己的孩子一樣,多與學生溝通,充分尊重學生的基本人權,如表達意見的權利,同理心看待學生的問題,與學生理性溝通,處分學生時必須兼顧學生應有的尊嚴。凡事從愛心出發,以信任為基礎,來建構真正和諧的師生互動情境。其次從日常生活教育著手,教導學生學習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同的意見和想法,凡事三思而後言。禁絕「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自私,以自我為中心的偏差想法。更進一步,把以愛心為基礎的思維融入日常生活當中,關懷他人,如此,則校園人權教育必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