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人權

家管 沈 蔭

  我沒讀什麼書,嫁給當軍人的外省人,他年輕時對我擺足「少爺」架勢,老來只享受「老爺」清福,對我只有詆毀、辱罵和刻薄,我為了顧全一家子的圓滿、和樂,默默忍受,從不跟孩子說他什麼不是,茹苦含辛的養大四個孩子,他們都很孝順。隔壁鄰居有兩姊妹,長大了後,不知道是不是看我在婚姻中活得這麼的辛苦,她倆跟我說不想結婚,我是過來人,覺得能夠自由選擇是件好事,想清楚就好,打心裡祝福她們。

  七十幾歲的我,已不可能重新再來一次,但我在這麼多年的婚姻經驗中,我看到「身教」的影響:自己沒讀什麼書,不太會教小孩,但只要他們肯上進,我會盡我所能供他們讀書,栽培他們上大學,現在,我還有個兒子在攻讀博士呢!可是老公看得分外眼紅,經常故意在兒孫面前講我的壞話,希望他們討厭我,卻得不到共鳴,而且也引不起兒孫的敬重和親近。被亂說一通壞話的我雖然很苦、很冤,但也有點同情他不知道自己的瞎盲:用盡心機,結果只造成反感。

  有人說夫妻是相欠債,我也早看淡了,想想,如果我也用他的方法跟他回應,全家上下就更沒人權可言了。我覺得婚姻中的人權是要用「身教和尊重」做出來的,在相處上要能互敬互愛,改一改脾氣,才有幸福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