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環境、稅務、法律

文 / 李謨陽

一. 尊重:地球上的人們個個有愛心,彼此尊重,人類就不會有爭鬥。世界和平,勤服人倫、樂善好施,尊敬師長,德高望重、彬彬有禮,國家社會有溫馨和貴,亦就走進世界大同。

二. 環境:人們於日常生活當中,環境衛生居於首位,如食衣住行,周圍骯髒之時,飯吃不下影響健康,身體不健康就不能創造事業,社會就無法繁榮,反觀,環境美麗,人們生活品質提高,打拼士農工商,個個享有安康快樂的生活,國家就富強。

三. 稅務:是由政府及稅務專門人員管轄之,而稅是國家人民各行各業課的稅,如工廠生產、技術生產、商業交易......等等亦是人民應有繳納之義務,一個國家稅收越多,國家便越富強,如增加國家建設、造橋鋪路、軍用武器用最優質等,所以人人應樂於納稅義務.

四. 法律:約束國家人民各個能遵守,亦是保護善良的好公民,而地球上人人都遵守法律、治安良好,人民可安心打拼,事業有成,高枕無憂,更不會有不良分子歹徒擾亂,可見法律是多麼可貴、需嚴謹遵守。

五. 人權:國家制定法律是要給人民有權益、於事業上打拼的成就,成果能得保障,尤其是社會上無論多富有、多高尚、多權勢、人權亦是平等。在享有最高的權益是可行使選舉罷免法,上至總統、下至鄉里鄰長,選一個能幹精英人才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