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面對稅務機關的無奈

集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健維

  台灣現今大致來說雖然已進入高度開發的時代,觀看整個社會的現象,一切是不是真正的井井有條?在高唱平等公平的聲浪中,真的有往這個方向大幅邁進嗎?我想很多人跟我一樣,心中有很多的問號。

  就針對稅務這個主題提出我個人親身的一些經驗,小弟我本身經營一家小公司,各位不曉得知不知道,如果公司登記在自己購置的房屋名下,台灣的稅務機關仍要求自己的公司要繳房租給自己,您說好不好笑?我每年都要開一個租賃扣繳憑單給自己,這種無聊又擾民的要求,擺明就是落後的官僚文化。

  前幾年我們公司被稅務機關查稅,這個稅務人員很直接,他說他認為我們公司毛利不應只有6%,後來喬來喬去,改為8%,之前的部份還要因為毛利多2%要補稅,也因為這樣,我公司帳面上的存貨多了很多,大家可能到這邊還是不懂,我舉個例子給大家說明一下:假如我賣PC一百萬,6%毛利就是說稅務機關會認定你的獲利是6%,也就是100萬*0.06=6萬元,所以帳面庫存就是會扣100-6=94萬,但如果是8%,帳面庫存就會扣100-8=92萬,但是實際上我的毛利基本上就是低於8%,也就是說可能我實際進貨是93萬,但稅務機關只允許我扣92萬庫存,就這樣,幾年下來,我帳面庫存多了很多,我有個客戶本身是從事鈕扣製造的,他也是一樣遇到稅務機關查帳, 因為他們認定他們的損耗率過低,造成他們帳面原料庫存大增。

  我公司曾經從某區遷到另一區,因為本人不在台灣,  國稅局卻要求負責人必須親自到國稅局簽名, 並提供公司相關進項資料以及合約書給他們,不然他們不讓我們公司買發票,害我公司一直等我回台才能開立發票,我不懂,我公司之前已經營運好幾年以上,又沒欠稅甚麼的,  為何還要這麼擾民?我也很懷疑,如果是台積電萬一遷廠,張忠謀也要親自拿進項發票及合約書到國稅局?這些無理無根據的規定,其實造成很多公司的困擾。

  再拿最近發生的新聞來說,國稅局的人要查稅,竟然對『飯糰』『蛋餅』開罰單,這真是有沒有搞錯阿?被訪問的人乾脆就回答記者,既然是找『飯糰』『蛋餅』,那就請國稅局官員找『飯糰』『蛋餅』納稅吧。對於一件國家與人民每年要做的大事情,竟然這麼草率? 經由這就可以知道我們的官員有多麼的隨便與輕率,那對於我們這些納稅義務人,又怎會心服口服去繳納呢?

  對於小企業或是上班族的稅務權利,其實台灣還有很多要改進的地方。我相信政府機關內,肯定有很多對於財經方面的人才,只是這方面的不公平有沒有人去做改革罷了,希望政府能讓這些人發揮所長,這樣對於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才會有更公平的租稅制度,而不是時間到了就跟我們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