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慟的一堂課

宜蘭縣 副縣長 吳澤成

  衡量一項好的公共工程,其指標不在於克服多少自然障礙、動用多少經費或是運用多麼高難度的設計理論;相反的,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務,不僅是公共工程存在的意義,更是它偉大、成功的唯一價值。

  4月25日北二高順向坡走山釀災,現場的不堪、家屬的悲嚎,讓國人百感交陳,公共工程安全的疑慮,各界討論的聲浪又起;這不是個案,而是長年以來工程界追求「人定勝天」的迷思,加上後續監測維護工作沒有到位所造成的結果。

  類似情況的發生已經不只一次,例如與此次災害很相似的林肯大郡災害、公路系統中的高屏大橋、后豐大橋斷橋事件案…等。每次發生災害後也引起各方注意、熱烈檢討,提出因應對策,但公安危機卻仍蟄伏其中,隨時可能引發下一場悲劇。難道無法避免類似災害一再發生嗎?政府及相關從業人員能否從根源防範,避免釀災,同時重建人民的信心?

  公共工程的品質與安全,代表著國家與人民的尊嚴!使用納稅人血汗錢所建造的公共設施,必須讓人民信任,安心使用;因此從規劃、設計、建造到後續的管理維護,全程「生命週期」必須環環相扣。政府部門及各週期從業人員,皆須具備高度的工程倫理、負責任事;就本案而言,挖掉順向坡的坡腳,破壞原先地形地貌興建高速公路,與當年挖掉坡腳蓋林肯社區住宅的狀況完全一樣,當上邊坡地層滑動力推擠拉斷岩錨,瞬間大量土石滑落覆蓋了路面,也奪走了人命。這是設計不當在先,養護管理又未能從上方關鍵處巡察、發現邊坡滑動徵兆於後,導致災害無法防範於未然的結果。

  再以高屏大橋斷橋案為例,肇因是原設計在高灘地的橋墩基礎較淺,當高灘地已因河道改變成為深槽行水區,橋墩基礎露出且直接承受水流衝擊,終而釀災。如養護單位能充分瞭解設計原理、橋墩深度,也隨時巡察注意河道變化,便可發現橋樑基礎的危險狀況,立即採行補救措施,亦能避免災難的發生。

  在檢討公共工程安全的此時,我們應該要求:調整工程設計者的思維!貿然裁切地形、破壞地貌,縱有再大的工程防護措施,「違反自然」的工法,仍然禁不起時間、天候、人為等因素經年累月的蛀蝕!拋開「人定勝天」的虛榮,把「對抗地形」轉變為「順應自然」的思維。這是設計者的社會責任!

  再者,維護管理單位,應該從設計的原理去理解及掌握關鍵問題管理維護,不能僅做表面功夫的防堵與巡察。表面滲水絕非一場豪雨所致,可能是土層內部已飽含水分,或是岩層龜裂、人為不當開發等因素,若能有足夠的管理機制,及軟硬體設備去發現徵兆,是可以預防災害的發生。

  台灣人民的勇敢,不應折損在輕忽與卸責的災難中,建構一個「得以安居」的生活環境,是政府無旁貸的責任與義務!願我們從災難中學到寶貴的經驗,因為,再也沒有比生命更昂貴的學費!

本文曾摘錄刊載於中國時報時論廣場2010/05/05

作者經歷: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