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球化經濟趨勢談勞工人權維護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助理研究員 吳慧娜

  勞動力為國家社會帶來了財富,加上全球化經濟腳步快速,台灣相較於過去10年國民平均所得大幅增加24%,而正崛起的新興國家如中國、印度、巴西等因廉價勞動力成本,成為世界最大的代工經濟體。從經濟數字觀察,台灣的國民平均所得這十年間大幅成長,社會財富確實增加了,但勞工平均薪資卻遠不及整體經濟成長幅度,全球化自由市場經濟,似乎越加深化貧富差距擴大之M型化社會,許多受薪階級的青年勞工無購屋能力足以安居,不敢生小孩,勞工未能享受社會發展富裕的果實,世界公民對於勞工人權的伸張維護,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有很深的期待。台灣的社會與歐美先進國家的處境相似,導致這樣的結果,全球化自由市場經濟趨勢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全球化貿易所帶來勞工權益的衝擊:

  全球化貿易國家難以各自為政,國際政治情勢促使弱勢國家被迫遷制於相對不利的國際經濟協定中:全球化貿易的特性是人力、技術、資本與資源快速的在國際間流動,然而國家治理疆界模糊。國際經濟貿易協定,多僅以全球化經濟發展與自由化為思惟,表面上整體經濟成長數字提昇,但對於勞工保護與監督機制薄弱,而弱勢國家受制於國際政治情勢牽引,對於本國勞動市場之勞工就業面臨相對不利的環境。

  不安定就業增加:全球化經濟型態,對勞工最大衝擊便是面臨「勞動市場彈性化」(labor market flexicurity)問題。企業在競爭與經營成本壓力下,快速組織重整藉以削減人力資本支出,競爭力薄弱的廠商歇業或新創事業速度隨之加快,「勞動市場彈性化」則使企業僱用勞工無論是雇用、工時、工作量、工資方面越加彈性,勞工所需具備技能需多元與快速轉變;勞動市場朝向非典型就業的趨勢,如派遣、外包、臨時工、按日案件計酬等,勞工面臨更加日嚴峻的勞動市場不利於安定就業。國家政策若對於就業安全與社會福利體制未能強化建置,則更加深勞工趨向邊緣化與加速社會資源分配不均。

  外籍移工的人權問題:經濟全球化趨勢,產業出走促使外籍勞工補充了 低階勞動人力,然而國際政治作用,弱勢國家的自主性與能力常會受到衝擊,外籍勞工人權議題諸如勞動剝削、歧視、虐待、人口販賣等,及衍生對社會安全及國際政治問題等值得重視。國際組織公約條款多項提出對外籍勞工人權的規範並呼籲各國納入社會安全保護網中。

  全球生產鏈中,新興國家被迫面臨電子廢棄物的處理與環境污染的健康風險:

  高科技電子產品帶來了人類文明,但在電子產品生命週期之國際市場分工藍圖中,廢棄物處理風險由開發中國家承擔,根據聯合國環境規畫署(UNEP)推估,全球每年製造出的電子廢棄物,包括電視、電腦、冰箱、手機、電線約五千萬噸,在欠缺國際秩序規範下,其中有八成出口到亞洲國家,當中又以中國、印度最多,輸入國家成了電子廢棄物汙染的重災區。

  一項由經典雜誌採訪製作「電子廢棄物.回收密碼」專題系列報導相當值得重視,這些國家興起了資源回收產業,為了獲取電子廢棄物的殘餘經濟價值,不僅環境土壤受到重金屬污染,處理廢棄物的勞工也被迫以健康代價換取經濟,由於資訊的不對等,許多勞工在沒有穿戴防護具下徒手燃燒與拆解廢棄物,人們也不知報廢電子產品,若在處理過程沒有適當的防護,及未經安全的回收處理程序,一旦人體長期接觸上述有害物質,將嚴重危害健康。台灣曾於1980年代也曾興起處理廢棄五金的處理之苦果,二仁溪污染的慘痛事件,不僅造成河川生態、環境土壤汙染,造成勞工與居民均有高罹癌率,而政府20多年來極力整治河川的代價卻仍無法恢復原來樣貌。

  全球化經濟趨勢下如何維護勞工人權:

(一 )強化勞工團結權,促進社會對話:國際社會甚早即已將團結權視為基本人權不可或缺之部分,及實現社會正義之必要條件,故此,聯合國1948 年之人權宣言宣示一般集會結社自由權之保障外,更於第二十三條明確保障組織與加入工會之權利,1966 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含有結社以及組織  工會權與罷工權之條款。國際勞工組織方面,於1919 年創設之初即於其憲章前言也揭示團結權之重要性,主張促進勞資政三方社會對話機制(tripartism),並呼籲國家政策應尊重勞工集會結社和集體談判權,給於承諾與法制保障,工會組織才得有合法運作的基礎。然而,值此全球化經濟趨勢而國家治  理疆界模糊之際,集結勞工團結力量,跨國際工會組織與NGO結合夥伴關係,是被期待能有效維護勞  工人權之最重要策略。

(二)國際公約接軌,強化政府資訊透明:我國雖非國際勞工組織之會員國,但鑑於勞工人權保障之全球化趨勢,我國勞工政策遵循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基準,陸續制訂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保護法、勞動基準法等。究竟國際公約的效力如何? 根據研究目前各國法院引用國際公約及其相關文獻,以作為檢驗內國法律是否違憲之依據,或於國內法律規定有疑義時作為法律解釋之指導原則,國家立法不利於勞工時,直接援用國際公約,顯示了國際公約在勞工人權保護的實質效力。除此之外,政府的資訊透明化也相當重要,需要建構符合國際規範的勞動統計指標,以反映我國勞工實質處境,以做為國家政策方針制定與監督的依據。

(三)企業社會責任:隨著全球化的趨勢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 CSR)成為不可抗拒之國際潮流,人們對於企業在全球經營之社會責任的要求與期待日益高漲。2009年於馬來西亞舉辦之「企業社會責任亞洲高峰會」中,討論氣候變遷、食品安全、工作生活平衡、供應鏈管理、產品責任、社區關係等議題,並首次評鑑亞洲10國200大企業治理、溝通、供應鏈、勞動人權、環境、社區關係等6大面向,以促使企業更加重視CSR,並將其推動為企業形象、員工滿意度、消費意識與產品優勢及攸關企業永續競爭力等。而推動企業社會責任上,政府是可以扮演積極的角色。鼓勵及支持企業倫理是促進公共財的一個重要手段。政府可以利用公共政策,營造更有利於發展企業倫理的環境,推動企業在CSR的競爭力評比,將勞工福利納入管理指標中,藉以促使企業若要永續經營則先善盡維護勞工人權與幸福做起。

參考資料: 1.經典雜誌:電子廢棄物回收密碼;經典雜誌 133, 2009。

2.王惠玲:由國際勞工公約展望我國團結權之具體實踐。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2005 。

3.Ching-Lung Fan, Jinn-Guey Lay. Spatial Relations betwee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Malignant Tumors - A Case Study of Liver Cancer and Lung Cancer on Cancer Map.  Journal of Cartography,16(2):205~220, 2006. 

4.遠見:企業社會責任—亞洲續航力;遠見285,116-11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