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原未劃定河川地之種植作物權利

台北市捷運局 副工程師 吳一大

  農民是提供食物的重要生產者,但卻是最沒有安全感的一群,全球氣候的變遷和政府政策的改變,使得農作物的生產和市場競爭力陷入更大的困境。日前居住在高雄縣大樹鄉的一百多位農民,為長期以來都在高屏溪非經常行水區的河川地種植作物的權利向政府提出訴求,因政府後來將其種植區域劃定為河川地,惟該區域現階段為河川非經常行水區,亦即平常無水流可供種植作物,超大豪雨造成洪水才有可能淹至該區域,惟機率不高。但是農民卻因為政府規定的改變而無法繼續耕種。父親挺身而出要我寫陳情書,並帶領一百多位農民朋友,請立委、鄉長、村長一同到水利局抗議,陳情書內容如下。

(非經常行水區域三大訴求)
1.為確保本區維持歷代皆有種植作物種類選擇權利,因本鄉原種植區域在未劃定非經常行水區前(低水護 岸前施作前),原種植作物種類繁多如香蕉、木瓜、甘蔗、苦瓜、胡瓜、西瓜甚至椰子樹,可謂熱帶及溫熱 帶植物皆有人種植,惟劃定非經常行水區後,限定種植作物需低於50公分作物,不盡合理,故訴求恢復 原可自由種植何種作物權利。

2.欄河堰拆除,以確保本鄉鄉民生命財產安全,因自從政府建造欄河堰後,阻礙河川自然排砂功能,進而 造成淤積,洪水來臨經常造成上游村莊房舍及農田淹水,損失逐年增加。如去年八八水災,政府自知理 虧,自動補償,故要求拆除欄河堰,使河川恢復原來面貌及功能。

3.本鄉河川地種植作物區域,皆有設置電線桿、行道樹,全體鄉民一致要求比照辦理,可種植香蕉、木瓜 及荔枝權利,因本區種植香蕉、木瓜及荔枝面積不及百分之一依水利學原理分析,不影響排水功能,且 相較不種植作物則有助排水之效,因種植作物需除草並維持乾淨環境,不阻礙水流。平常非種植區域雜 草及野樹叢生,未曾看過河川局人員清除雜草及野樹。應修改法令使農民有合法的種植權。

  幸好事情暫時圓滿落幕,父親和他的朋友們爭取到繼續種植的權利。若無陳情、若無抗議,這群辛辛苦苦靠天吃飯的善良農民們,要何以為生,政府應給他們更多照顧、更多關心、更多溫暖,使農民能安心的工作,能過穩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