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落實人權觀念之最佳途徑
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決議通過並宣布《世界人權宣言》,迄今已有六十二年之久;其所揭櫫的人道與人權精神,至今仍為普世價值;其所規範的三十項條文,則是世界各地人類的共同目標,可作為全球國家和人民努力追求的共同標準。
人權觀念要落實,「教育」是最佳途徑。透過教育工作,可以增進人權觀念的了解,提升人權意識,同時也可以使政府行政作為及各項法規更為完備,保障憲法賦予人民的各種權利,符合人權的精神。
人權教育的落實,除了透過學校教育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之外,社會教育、家庭教育以及各類媒體之報導內容,也同時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關心每個學生 落實零體罰政策
在學校裡,除了各堂課的教學活動之外,校長、主任及老師們每天都還會特別關心學生的生活起居,包含:放學後家裡是否有長輩關心陪伴?是否有充足的營養及睡眠?衣著是否乾淨舒適?回家功課是否都能完成?早上是否吃過早餐才上學?是否遭到家暴?有沒有無故缺席或中輟的情形……。小學老師就像孩子的褓母般,食衣住行樣樣都要關心,連學生的人際關係也要留意,若有學生遭到同學排擠要想辦法協助化解,務必要讓孩子能開心上學。同時也要了解孩子的學習狀況,若有落後的情形或學習情緒上的問題,也要幫學生轉介到輔導處或學務處,尋求認輔教師、資源班、攜手計劃課輔班等之資源協助。
政府立法宣示台灣是「零體罰」的國家,我們在學校也不斷向教師們宣導零體罰的觀念。面對學生的問題行為,必須付出關心與耐心,了解學生問題的源頭,結合家庭及社會資源共同協助輔導,讓孩子的問題行為得以改正;而非體罰或言語傷害學生,造成孩子更深的創傷。
挹注特教資源 關懷弱勢族群
本縣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於本校,協助辦理縣內各項特教業務。這學期開學之初,辦理了一場全縣特殊學生學前鑑定之家長說明會,當天來了近百名特殊學生的家長,這些特殊學生幾乎都領有政府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雖然這些孩子的障礙類別不同,包含腦性麻痺、智能障礙、學習障礙、語言障礙、視障、聽障、肢體障礙…等;但身為父母親的焦慮卻完全一樣,每個父母親都十分擔心自己孩子的特殊情形是否能有好的教育品質及照顧?是否能像其他孩子一樣正常上下學?是否能就近安置在住家附近的特殊班級中?他(她)們的憂心忡忡,看在同樣身為母親的我眼中,感到非常不捨。
會後,有位媽媽留下來詢問一些孩子的個別問題,我們的工作人員也很有耐心的逐一回答,說著說著這位媽媽竟然哽咽落淚哭了起來。她說:她是來自大陸的外籍配偶,與先生育有一子一女。原本是幸福美滿的家庭,但沒想到兩個孩子都患有先天性身心障礙,一個是中度智能障礙,另一個則是腦性麻痺。兩個孩子的生活照顧及教育問題讓他們夫妻傷透腦筋,無數個夜晚都相擁而泣,無法成眠。不過她覺得台灣是個很進步的國家,對於特殊孩子的照顧非常周全,除了有經費及輔具的補助之外,也有很多社工團體及政府機構的協助,讓他們不至求助無門。
聽完這位外配母親的心聲,我覺得非常心疼,但也為我國的社會福利及教育政策感到驕傲。雖然政策面及執行面仍有許多亟待改善之處,但至少我們已經有了法律條文及相關組織,「人」的善良及熱忱更是我們最寶貴的資源,透過大家的努力,相信未來一定可以做得更好。
營造友善校園 共創和諧社會
學校教育應教導學生「做事」和「做人」;除了課堂中的學習之外,更要學習如何待人接物、與人相處。學校是個大家庭,也是縮小版的社會型態,是讓孩子連接家庭與社會的橋樑,也是學習社會化的重要階段。
在校園中,應兼顧孩子不同的需求,給予所需的照顧與支持。例如:設置特教班及資源班、建置無障礙設施、營造溫馨友善校園氣氛、實施多元化教學方式、辦理親職教育促進親師溝通、關心弱勢學生主動爭取資源…等。
學校教育若成功,就能減少許多社會成本,減低許多可能發生的傷害。我們常教導學生懷著「感恩惜福」的心,面對每一天的豐富食物、師長關心與教導、同學相伴學習、父母照顧與疼愛…等,都要滿懷謝意,同時要「知福、惜福、再造福」,發揮自己的能量,帶給身邊的黑暗處更多光亮與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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