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是基本人權

清華大學/特别助理 吳至中

  最近美國總统歐巴馬提出的健保改革法案獲得美國眾議院通過,此法案讓美國有更多低收入者納入健康保險涵蓋範圍之下,可說是美國人權的重要進展,值得我們注意。

  相對於我國及歐洲,美國的醫療制度較傾向於開放市場讓私營健保業者自由競爭,以追求利潤為報償,以鼓勵民間資金興辦醫院。 然而美國營利導向的健康保險制度實施近四十年,卻造成費用高漲到駭人聽聞的程度。美國的一般病房一天的費用(不含醫師診療費及藥物費)為美金2000元,加護病房為12000元,若没有健康保險一般人根本不可能負擔。醫療支出佔其GDP達16%(我國約6%,西歐各國约8%,世界第二高為瑞士12%),每人平均每年的醫療支出達6000美元(我國約600美元),這令四分之一的美國人買不起健康保險,生小病時只能忍痛成大病,然後進急診室由聯邦政府資助的貧民醫療補助(Medicaid) 來支付。如此昂貴的醫療,卻讓美國人的平均壽命是已開發國家中最低的,嬰兒死亡率是最高。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曾於1999年評比各國的醫療體系,最佳為法國,美國排第34名,為是已開發國家中最差的,其原因是資源分配不公。

  為何美國醫療會弄到如此不堪?主因在過度的營利導向。約在1960年美國開始推動健保制度時,是以追求效率為著眼,故規畫以私營的保險公司和醫療院所結合成保健集團(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HMO),作為提供醫療服務的主體,期待兩者結合可以省卻兩者之間原本複雜的營運管理得以簡化,以降低成本,讓醫療資源運用更有效率。始料不及的是,這種制度卻養成愈來愈大的保健集團,可以左右政策,壟斷利益,終於造成如此駭人聽聞的惡果。1992年柯林頓上台伊始就想發動改革,但是功敗垂成。2000年小布希與高爾競選,第一個辯論的主題就是HMO,不過高爾以些微差距落選,後來小布希並未就此進行重大變革。在其就職期間,收入高於聯邦訂定的貧民水準但買不起商營醫療保險者,由原來的12%提高至近20%,再碰上金融海嘯,終於使美國人再也不能忍受了。

  美國的慘痛經驗,說明了:過度的營利導向,並未讓民眾獲得充份的醫療服務,反而使費用高漲,终至中低收入者難以負荷。 這正是歐巴馬要推動健保改革的原因。美國的慘痛經驗,也說明了:醫療服務不應只是追求利潤的標的物,它更是基本人權,政府有責任為人民提供最基本的醫療服務。為了維持這一項基本人權,政府必須作好監督工作,一般民眾也必須善用保健資源,減少浪費,才能永續享有醫療服務。